各二级单位党委(党工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院(中心),各部门: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绿美广东生态建设决策部署,根据《广东省教育厅2025年“6·30”助力乡村振兴活动工作方案》《梅州市2025年“6·30”助力乡村振兴活动工作方案》精神,学校开展了2025年“6·30”助力乡村振兴爱心捐款活动。
全校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师生响应号召,积极参与“6·30”助力乡村振兴爱心捐款活动。截至2025年9月20日,收到各二级单位师生捐款共92725.28元(详见附件1),同时学校将从乡村振兴工作经费中支出定向助力乡村振兴7274.72元,合计10万元。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将此10万元用于开展乡村振兴工作,其中5万元捐款上缴广东省教育基金会、5万元捐款上缴梅州市乐善扶贫公益基金会,再向广东省教育基金会和梅州市乐善扶贫公益基金会申请将上缴全部捐款返拨给定向帮扶点丰顺县建桥镇开展乡村振兴工作。
特此公告。
党委组织部
2025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