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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 (人文社会科学)的通知
一审:张蓝艺  二审:刘林   三审:张德生   时间:2025-10-23  

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关于哲学社会科学的重要论述,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和《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部署,贯彻落实《高校党的创新理论研究阐释和中国哲学社会科学自主知识体系构建工程实施方案》,推动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建构中国自主知识体系,根据《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实施办法》,教育部决定启动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成果范围和奖项设置

(一)受理成果范围

为适应新时代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发展需要,根据哲学社会科学一级学科自主知识体系研究布局,借鉴历届评奖经验做法,本届评奖的受理成果范围包括:

1.党的创新理论研究阐释;2.马克思主义理论;3.中共党史党建学;4.纪检监察学;5.公安学;6.哲学;7.理论经济学;8.应用经济学;9.法学;10.政治学;11.社会学;12.民族学;13.教育学;14.心理学;15.体育学;16.中国语言文学;17.外国语言文学;18.新闻传播学;19.考古学;20.中国史;21.世界史;22.艺术学;23.管理科学与工程;24.工商管理学;25.农林经济管理;26.公共管理学;27.信息资源管理;28.国家安全学;29.设计学;30.区域国别学。

本届评奖单设“教育科学研究”专区,由原“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受理成果范围与上述“13.教育学”整合设置,对教育学成果单独组织实施。专区具体奖项设置和数量、申报资格和要求、申报单位和名额、申报办法和程序等单独安排,详见附件3。

本届评奖的受理成果范围及“教育科学研究”专区不得同时申报,每位申报者只能申报一项成果。

(二)奖项设置和数量

设置著作论文奖、咨询服务报告奖、普及读物奖和青年成果奖。普及读物奖和青年成果奖不分等级,其他奖项分设特等奖和一、二、三等奖。

本届奖励名额1500项,其中“教育科学研究”专区190项。按照确保质量原则,允许各学科、各等级奖项有空缺。

二、申报资格与要求

本届参评成果范围是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的下列成果:1、著作(含专著、编著、译著、工具书、古籍整理等);2、论文;3、咨询服务报告;4、普及读物。具体申报资格和要求详见附件《实施办法》有关规定及相关答疑。(附件4、附件5)

三、申报单位和名额

(一)本届评奖以学校为单位集中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材料。

(二)本届评奖实行限额申报。学校将根据批准的申报名额,坚持质量第一的导向,按照政治标准与学术标准相统一的原则,科学合理分配申报名额,规范申报程序,切实做好申报遴选工作。

四、申报办法和程序

(一)本届评奖采取网上申报。教育部社会科学司主页(http://www.moe.gov.cn/s78/A13/)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网络平台。

全规办官方网站(https://onsgep.moe.edu.cn)的评奖申报系统为“教育科学研究”专区评奖申报的网络平台。

有关申报系统及技术问题咨询联系电话:010-62510667,手机:15313766307/15313766308,电子邮箱xmsb@sinoss.net。

“教育科学研究 ” 专区联系电话:010-62003307/62008930

申报者可访问以上网站(无需登录)申报系统下载《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评审表》和《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教育科学研究”专区申报评审表》,按要求填写、打印后提交科研与社会服务部。《申报评审表》启用2025年新版本,旧版本无效。

五、纸质版申报材料

纸质版材料包括《申报评审表》、申报成果及证明材料、《申报汇总表》,具体要求如下:

(1)《申报评审表》:一式5份,A4纸双面打印。

(2)申报成果:

论文类、咨询服务报告类成果:一式5份,论文类成果材料包含期刊封面、目录页、版权页和论文全文,咨询报告类成果包含咨询服务报告原文和采纳证明,统一胶装在《申报评审表》后。

著作类、普及读物类成果:一式2份,须在封面右上角用不干胶加贴标签,标明申报单位、申报者和申报学科。

(3)相关证明材料:一式5份,统一装订在《申报评审表》后。论文及咨询服务报告类成果按《申报评审表》、申报成果复印件、证明材料的顺序统一胶装。

(4)网上提交信息应与纸质材料内容一致,和申报成果无关的材料无需提供,所有申报材料提交后不再退还。

六、学校申报工作安排

各学院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按照政治标准与学术标准相统一的原则,切实做好重点动员和遴选推荐工作。

1.学院审核推荐:各学院学术分委员会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把关并对申报成果进行排序推荐,审核过程中要切实把好政治方向关和学术质量关。各学院请于11月4日下午5点前将本单位纸质版材料(包括《申报评审表》、申报成果及证明材料、《申报推荐排序汇总表》)报送至何侨生大楼405室,电子版材料(包括《申报推荐排序汇总表》《申报评审表》)发送至科研与社会服务部成果科邮箱kyccgk@jyu.edu.cn,其中,《申报推荐排序汇总表》(附件6)须学院排序并签字、盖章。邮件主题及附件以“XX学院 教育部奖申报(共X人)”命名。逾期不予受理。

2.学校审核材料和公示:学校将于11月10日左右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遴选、公示并反馈评审意见。

3.学校材料提交:通过校内遴选的推荐成果,申报人须根据专家意见修改评审表,并于11月17日前将电子版提交至本学院科研秘书,由单位汇总后统一报送科研与社会服务部。纸质版材料装订要求及报送时间等另行通知。

联系人:张老师

电 话:0753-2186604

科研与社会服务部

2025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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