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中心),各部门:
为规范学校网络信息管理,防范因图片使用不当引发的法律纠纷与声誉风险,保障学校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及《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学校网络信息发布相关制度,现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新媒体平台图片侵权风险专项排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排查范围
(一)平台范围。各单位负责运营管理的所有新媒体平台,包括但不限于学校主网站、部门及院系网站,以及在微信公众号、微博、抖音、B站、小红书、今日头条等平台设立的官方认证账号。
(二)内容范围。上述平台已发布及待发布的全部图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推文、新闻稿、海报、封面图、背景图片及页面设计元素等。
(三)时间范围。以平台现有全部历史内容为基础,重点排查2023年1月1日以来发布的内容。
二、排查重点
本次排查的核心是识别并处理未经合法授权或许可使用的图片,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一)直接下载使用网络图片: 未经许可,直接从搜索引擎(如百度、谷歌图片搜索)、免费图库(未明确标注可免费商用的)、社交媒体、其他网站等渠道下载并使用的图片。
(二)使用未获明确授权的“免费”图片: 使用了声称“免费”的图片,但未仔细核实其具体授权条款(如是否允许商业使用、是否需要署名、是否禁止修改、是否限制特定平台等)。特别警惕部分“免费”图库实际要求付费订阅或仅限个人使用。
(三)未按授权要求使用图片: 即使获得了授权(如购买了图库会员、获得了创作者许可),但未严格遵守授权协议的要求(如未按要求署名、超出授权范围使用、未标注来源等)。
(四)使用受版权保护的影视剧截图、综艺节目画面、艺术作品图片等: 未经相关权利人授权,擅自截取、使用影视作品、综艺节目、动漫、游戏、绘画、摄影作品等的画面或图片。
(五)使用他人享有著作权的摄影作品、设计作品、插画作品等: 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使用其创作的摄影、设计、插画等图片作品。
(六)使用包含清晰人物肖像但未取得肖像权人同意的图片,特别是在涉及宣传、招生等用途中;
(七)其他来源不明、授权状态不清或无法提供合法使用证明的图片。
三、工作要求
(一)落实主体责任。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新媒体平台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应组织专人落实排查与整改,确保工作到位。
(二)全面自查自纠。对负责平台所有内容进行逐项审核,核实图片来源与授权情况;对存在侵权风险或无法提供有效授权证明的图片,应立即下架、删除或替换;建立图片使用管理台账,留存授权文件、购买记录或合规图库使用截图等证明材料。
(三)建立长效机制。严格执行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将图片版权审核作为必要环节;规范图片来源,优先使用学校自有图片、师生原创作品(已获授权),或从正规可商用图库获取;确需使用他人作品的,应事先取得著作权人的书面授权;加强新媒体运营人员的版权法规培训,提升依法用图意识与风险防范能力。。
四、责任与监督
对排查不彻底、整改不到位,或因图片侵权引发法律纠纷,造成学校经济损失或声誉损害的单位,学校将予以通报并视情节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落实。
法制办公室
2025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