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中心,各部门: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5年度广东省本科高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要求,学校决定组织开展省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以下简称省质量工程)建设项目申报推荐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化质量工程项目建设,持续聚焦教学和人才培养突出问题,持续深化专业、课程、实验实践、教学组织、教学评价等关键领域改革,夯实本科教育改革基础,积累一批优秀教学改革经验和成果。
二、立项原则
(一)问题导向。坚持从岗位和学校、专业实际出发,深入分析教学改革重点、难点问题,突出岗位特色、专业特色和学校特色,有针对性地开展研究和实践;须紧密结合全省重大发展战略和人才培养需求,瞄准影响人才培养质量的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大力开展教学改革核心问题研究攻关。
(二)原创导向。推荐立项的项目,其解决问题的方法和路径必须兼具原创性和先进性,避免低水平重复建设。鼓励教师对特定问题进行适度超前研究或改革,提出对策建议,引领教学发展方向。
(三)实践导向。项目建设应源于教学实践并致力将建设成果应用于教学实践,逐步降低纯研究型项目的立项比例。将项目成果的实践应用效果作为检验项目建设成效的主要标准,适度放宽对项目公开发表论文、研究报告等文字成果要求。
(四)共享导向。鼓励教学平台类项目有条件对外开放,让更多师生受益。倡导并支持跨校项目的联合建设,完善建设成果共享机制。通过各平台渠道,大力推广项目优秀成果,充分发挥项目对教学改革的示范、引领和促进作用。
三、项目类别及数量
2025年省质量工程建设项目类别和数量主要根据《广东省普通本科高校“十四五”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建设实施方案》确定,具体包括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校企联合实验室、科产教融合实践教学基地、大学生社会实践教学基地、教师教学发展中心、课程教研室(虚拟教研室)、现代产业学院、专向人才培养计划和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9个类别。我校2025年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推荐限额为17项,其他项目推荐限额为7项。
四、推荐立项条件
2025年度省质量工程建设项目申报对象必须是我校已正式立项的校级在研项目,并得到学校充分的政策和资金支持,同时具有良好的建设基础,有必要继续予以推进。项目负责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原则上不予立项:
(一)近3年来(自2022年9月1日起计算,下同),负责人主持有省质量工程建设项目按文件要求应参加但未参加省级验收;
(二)所主持省质量工程建设项目在2024年度省级验收中列为“不通过”或在上一年度省级验收中列为“不通过”或“暂缓通过”;
(三)主持省质量工程建设项目尚未校内结题而再次申报同类项目;
(四)2025年申请同时主持多个类别项目;
(五)堆砌材料、临时拼凑或突击申报的项目不予立项;
(六)不具备副高级或以上职称(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除外);
(七)发生师德师风问题或教学事故等应予以限制立项的情况。
五、申报推荐程序
(一)各单位推荐。在校级项目建设基础上,各项目负责人向所在单位申报,由各单位审核报名资格及相关材料,汇总推荐提交至教务部。
(二)负责人填报。经所在单位推荐的项目,各项目负责人于10月30日前登录超星质量工程平台http://jyxy.kypt.chaoxing.com上传建设任务书与佐证材料(均为PDF版,建设任务书须签字盖章,佐证材料须附封面及目录,封面标注项目类别、项目名称、所在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加盖二级单位公章)。
(三)学校审核。对于各单位推荐项目,我校组织专家进行审核、评审。
(四)申报推荐。评审通过的项目,经公示通过后发文公布为省质量工程申报推荐项目。
六、申报材料要求
(一)项目申报人对照2025年度广东省本科高校质量工程建设项目推荐立项指南(附件1),请对照项目类别填写建设任务书及实施方案,未按照指定申请书要求填写的,不予立项。
(二)请各单位于10月30日前将各类别项目申请书(建设任务书,附件2)、佐证材料和推荐汇总表(须对推荐项目进行分类排序,附件3)等纸质稿一式一份提交至教务部(何侨生大楼208室),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教务部教研管理科邮箱:jyk@jyu.edu.cn。过期视为自动放弃申报。
嘉应学院
2025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