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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货物类集中采购项目及时付款的通知
一审:罗聘杰  二审:曾远娴   三审:丘艺宏   时间:2025-10-15  

各院(中心)、各部门:

根据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以下简称“智慧云平台”)发布的《采购人应在系统如实更新支付情况和上传支付凭证》的通知,通过电子卖场、批量采购、框架协议采购开展简易交易的货物项目,采购人应当履行付款义务,确保相关款项得到及时全额支付。供应商在系统完成发货确认操作后的45天内,采购人逾期未支付货款的,系统将限制采购单位在电子卖场、批量采购、框架协议等交易权限,直至逾期款项付清并上传付款凭证后予以恢复。

各使用单位(项目负责人/经办人)应严格按照“智慧云平台”电子卖场集中采购要求,收货后及时组织验收在规定时间内办理付款手续,避免影响学校的正常采购。

联系电话:0753-2186803(曾老师、罗老师)

物资招标与采购中心

2025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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