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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安全出行与校园车辆行驶管理的通告
一审:刘伟民  二审:王涛   三审:徐学奏   时间:2025-10-11  

全校师生员工、住户及来访人员:

近日省内发生多起机动车与行人碰撞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教训深刻。为加强校园交通安全管理,防范类似悲剧发生,根据《嘉应学院校园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定(修订)》(嘉院保〔2024〕1 号)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就安全出行与校园车辆行驶管理要求通告如下,望全体人员自觉遵守。同时学校将联合公安交警部门在校园周边开展交通安全整治行动。

一、学校西校门外 205 国道路段为上下坡与弯道结合处,视野存在盲区,且重型车辆多、车流量大、车速快。请全体师生员工增强交通安全意识,严格遵守交通规则,集中注意力观察来往车辆,确认安全后快速通过斑马线,做到 “一停二看三通过”,严禁在路口逗留、追逐打闹或边走路边使用手机。

二、行人应走人行道或靠右行走,注意过往车辆,不得在道路中间、中心线上长时间行走或随意穿行;严禁在道路上嬉闹、追逐、行走时看手机等有碍交通安全的行为,严禁在校园道路上溜旱冰、滑轮板、踢球。

三、谢绝与学校办学、师生生活无关的机动车进入校园;禁止无牌无证机动车、报废车、未经公安交管部门认可的改装车进入校园,出租车、网约车原则上不得进入。确需进入的,须经申请并报学校保卫部门同意、登记后,方可入校。

四、校园内机动车最高限速 30 公里 / 小时,特别是外来车辆相关单位要履行告知义务。驾驶人通过交叉路口、弯道、减速带、人行通道时,须减速慢行,主动避让非机动车和行人。

五、校园内机动车禁止使用远光灯;禁止在非机动车道和限制通行道路上行驶;禁止学生驾驶摩托车、电动车、电动滑板车、平衡车在校园道路上通行。

六、校内车辆若违规停放、违规行驶情节严重且屡教不改,车辆信息将录入校园交通安全管理系统黑名单,严禁入校。

请各单位将校园交通秩序专项整治要求,通知到每一位师生员工及来访人员。

保卫部

2025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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