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中心)、各部门,全校师生员工:
为进一步加强校园安全管理,优化交通秩序,提升人员与车辆进出管理效率,学校已于暑假期间完成江北校区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道闸系统升级改造。经研究,决定自2025年9月25日起启动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电子标签上牌工作,并对校门通行实行分类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理对象
(1)已报备申请在江北校区使用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的教职工、家属及驻校单位人员;
(2)校内住户。
二、办理时间
2025年9月25日至30日,每天上午 8:00-11:30,下午 14:30-17:00。
三、办理地点安排
为方便师生、提高效率,实行分批分类办理:
1.教职工车辆:2025年9月25日-26日于江北校区理工大楼南塔大厅集中办理(联系电话:13322659110,0753-2186550);
2.教职工家属及校内住户车辆:2025年9月27日-28日于江北校区南门保安亭集中办理(联系电话:13322659110,0753-2186550);
3.北门村民及租户车辆:2025年9月29日-30日于江北校区北门保安亭集中办理(联系电话:13322659110,0753-2186550)。
四、所需资料及费用
(1)摩托车或电动自行车,以及相关有效证件(工作证、身份证、行驶证等)的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现场核验,复印件留存备案);
(2)电子标签工本费为10元/辆,教职工首台车辆(行驶证须为本人)免费;
(3)现场签订《驾驶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入校承诺书》。
五、注意事项
(1)请提前备齐材料,已提交《校内两轮电动自行车/摩托车使用申请表》的教职工和其他办理人员请携带相关证件,避免因材料不全影响办理。办理时请有序排队,服从现场安排;
(2)根据《嘉应学院校园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定(修订)》,无牌无证机动车辆禁止入校,学生不得在校园内驾驶摩托车、电动车等车辆。无牌无证车辆及学生车辆不予办理电子标签上牌;
(3)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道闸系统启用后,将实行智能化管理。请按规定从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专用通道通行,无牌无证车辆禁止入校,违者车辆将予以查扣并移交公安交警部门处理;
(4)尚未办理车辆信息登记的教职工、家属、驻校单位人员及其他需长期进出校园的车辆用户,请尽快填写附件中的申请表,并携有效证件至保卫部(黄桂清大楼310室,电话:0753-2186517)办理登记授权手续,以免影响正常通行。
请各单位及时传达本通知内容,望广大师生员工积极配合,共同维护安全、文明、有序的校园交通环境。
保卫部
2025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