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健全完善我校人才培养质量监测及持续改进机制,系统掌握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对我校各专业人才培养质量的评价与建议,根据《嘉应学院毕业生跟踪反馈和社会评价机制实施办法》(嘉院学〔2025〕8号)要求(下称《办法》),现就组织开展2025年毕业生跟踪反馈和社会评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请各二级学院高度重视,按《办法》的要求,认真组织做好二级学院层面的毕业生跟踪反馈和社会评价工作,于2025年9月至11月期间集中开展调查工作,形成调查报告,并于2026年4月30日前将经学院教学委员会审定的调查报告,以二级学院为单位,加盖公章后分别提交至教务部和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
学生工作部(就业指导中心)
2025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