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字〔2025〕70号
各学院(中心):
根据《嘉应学院考试管理规定(修订)》(嘉院教〔2025〕27号)及《嘉应学院课程重修(补修)管理办法(修订)》(嘉院教〔2025〕38号)相关规定,现组织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成绩不及格的学生补考及重修考试缓考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考对象
(一)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课程考试成绩60分以下学生。
(二)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缓考及缺考学生。
(三)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重修考试缓考学生。
二、专业课、专业基础课补考安排
专业课、专业基础课的补考由各学院组织安排,要求于9月27日前结束。
三、全校公共课程补考安排
(一)江北校区
1.全校公共课程补考于9月17日至27日进行,各课程具体考试时间及地点安排见附件。
2.巡考:黄可坤 何优选
3.考务:王秀云 刘晓红
考务办公室:何侨生203室(电话:2186533)
(二)程江校区、黄塘校区
公共课程补考时间与江北校区同步,具体考试安排分别由程江校区、黄塘校区组织实施。
四、工作要求
(一)请各学院(中心)通知相关教师做好试卷命题工作,并于考前一周将试卷交教务部印刷。
(二)请各学院及时通知相关学生做好考试准备并按时参加考试(注:考生须持身份证及学生证<或一卡通>参加考试)。同时,做好考试纪律宣传教育工作,防止考试违纪作弊事件的发生。
(三)考试结束后,请各学院(中心)组织评卷,并于10月9日前,将所有课程成绩录入教务系统。
教务处
2025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