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中心),各部门:
根据《关于开展全省学校优秀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附件1)要求,学校决定开展本科高等教育类优秀教学成果奖推荐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名额
全省共设置本科高等教育类优秀教学成果表彰名额640项。其中,特等奖40项、一等奖200项,二等奖400项。
二、奖励范围
参评成果要符合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坚持立德树人,反映本科生和研究生培养规律,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产生明显效果。包括但不限于转变教学思想观念、改革人才培养机制、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加强教学质量保障、推进优质资源共享、深化教学管理改革,优化学科专业结构、改进教学内容方法、强化实践育人环节、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等方面。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2025年全省学校优秀教学成果奖(高等教育)应符合下列要求:
1.须为2021年以来获得学校校级成果奖一等奖及以上的成果,并且符合有关规定条件;
2.成果须为成果完成团队原创,不存在权属争议,具有较高的教育理论水平和较大的推广应用价值。申报时需提交成果原创性承诺书,承诺所提交的成果为原创,无权属争议。
3.成果应当经2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其中申报特等奖和一等奖的成果应经过不低于4年的检验。实践检验的起始时间应从实施教育教学方案的时间开始计算,不含研讨论证及制定方案的时间,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31日。
4.成果的主要完成人应直接参加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全过程并作出主要贡献。成果主要完成单位,应为成果主要完成人所在的单位,并在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践的全过程中作出主要贡献。每项成果申报团队一般不超过10人(含成果主持人),多单位联合申报的一般不超过15人。如特殊原因超过上述人员规模的应另予说明。
5.推荐成果数量在3项以上的,学校(单位)现任领导牵头的项目不超过总数的30%;优先推荐一线教师取得的成果。
6.同等条件下,对欠发达地区高校的成果和长期从事公共课、基础课教学工作的教师取得的成果,以及长期从事基础学科、急需紧缺领域人才培养工作的教师取得的成果予以倾斜;对深化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推进产教融合、科教融合研究生联合培养,特别是承担国家人才培养改革平台任务中取得的优秀成果予以倾斜;多校(单位)合作或联合完成的具有较大受益面和突出推广应用价值的教学成果优先予以考虑;为培养产业转型升级急需的创新型、复合型人才以及工程硕博士做出突出贡献的教学成果,以及服务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乡村振兴等重大战略的教学成果优先予以考虑。
7.已入选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和广东特支计划的教学名师(在职在岗)牵头申报的成果(限1项),不占推荐限额。
8.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国赛金奖团队的第一指导教师牵头申报的成果(以创新创业相关成果为基础,限1项),如此前已获此项政策支持的教师,如申报,需占推荐限额。
(二)下列情况不予受理:
1.未在本校获得一等奖以上级别的成果;
2.未按有关规定要求临时拼凑、突击申报和随意撮合的项目;
3.已获得以往历届省级以上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的成果不得参与;
4.成果与既往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内容基本相同或没有特别创新的不得申报;
四、材料要求
1.《2025年全省学校优秀教学成果奖(高等教育)申请书》(命名规则:“单位名称-姓名-申请书”,PDF格式;按平台指引填写并上传PDF盖章扫描版)
2.教学成果科学总结报告(命名规则:“单位名称-姓名-总结报告”,PDF格式,5000字以内,PDF格式)
3.能够反映成果质量和水平的论文、奖励、报道、研究报告等支撑或旁证材料电子档,编制目录,制作成一份文档,不超30M(命名规则:“单位名称-姓名-支撑或旁证材料”,PDF格式);
5.成果如为教材,须提交样书及教材电子文档,电子文档包括教材封面、出版信息页、目录及精选内容等(命名规则:“单位名称-姓名-教材电子文档”,PDF格式);
6.教学成果中如含视频材料的,视频时长控制在10分钟以内,画面清晰、图像稳定,声音与画面同步且无杂音。分辨率要求为1920*1080 25P或以上;编码为H.264,H.264/AVC High Profile Level 4.2或以上;封装格式为MP4;码流不小于5Mbps;音频采样率为48kHz;视频如有字幕,要求字体清晰、大小适中,位置不影响视频整体观看效果。视频无须在平台上传,可在平台对应位置填写链接,确保链接能够直接打开视频(命名规则为“单位名称-姓名-视频”);
7.教学成果原创性承诺书(命名规则:“单位名称-姓名-原创性承诺书”,PDF格式);
8.其他与成果有关的支撑材料(按材料类型合理命名)。
五、工作程序
(一)个人提交(9月10日前)
1.纸质材料:(1)《2025年全省学校优秀教学成果奖(高等教育)申请书》;(2)教学成果科学总结报告(5000字以内);(3)教学成果原创性承诺书;(4)成果相关佐证支撑材料。
以上材料纸质版(控制在200页以内,资料袋独立封装,在资料袋正面贴上所附材料明细表)一式1份(除视频材料外)交至各学院签字盖章。
2.电子材料:请各申报人把以上材料电子版(学院签字盖章后扫描成PDF格式),在9月12日前上传至超星平台http://jyxy.kypt.chaoxing.com/。
(二)单位推荐(9月12日前)
各单位评审后,汇总推荐的成果材料并进行排序,并将申报人提交的纸质材料及汇总表提交至何侨生大楼208室。
(三)评审(9月中旬)
学校将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根据省教育厅文件要求择优评出推荐申报省级教学成果奖的项目。
(四)公示(9月中旬)
按照通知要求,对拟推荐申报省级教学成果奖的项目公示5个工作日。
(五)上报(9月下旬)
公式无异议后,按照通知要求上报省教育厅。
六、工作要求
各单位超过两个(含)以上的推荐项目均应排序。只接收单位集体推荐的项目,不受理个人的申请,个人须依托成果完成单位推荐。
本次推荐申报省级教学成果奖时间紧、任务重,请相关单位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学习通知要求,进一步凝练总结教育教学成果,高质量完成申报工作。
联系人:温老师; 联系电话:2186596。
邮 箱:jyk@jyu.edu.cn; 办公地点:何侨生大楼208室
附件:
1.关于开展全省学校优秀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
2.2025 年全省学校优秀教学成果奖(高等教育)申 请书
3.2025 年全省学校优秀教学成果奖(高等教育)推 荐项目汇总表
4.关于申报材料的有关说明
嘉应学院
2025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