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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期初实验室安全自查的通知
一审:梁慧  二审:郭远凯   三审:李红山   时间:2025-08-30  

各学院(中心):

为确保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期初实验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请各学院(中心)认真对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5)》(附件),开展对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危险化学品暂存库、病原微生物与实验动物、大型仪器设备、高温高压与低温设备、特种设备以及各类电器设备(特别是大功率电器插头、插座)、防盗设施、消防设施等的安全自查,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在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系统提交学院(中心)期初自查计划与检查情况。

2.对新发现的隐患和往期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及问题,能整改的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制定整改方案限期整改,并在实验室安全检查系统中提交整改情况,截止时间为9月6日。

资产设备管理部

2025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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