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9月10日,我们将迎来第41个教师节。为弘扬尊师重教优良传统,激励广大教职工爱岗敬业、潜心育人,结合学校实际,本年度将表彰“在校工作满十周年具有正高职称的教职工”、“在校工作满二十周年具有副高职称的教职工”及“光荣在校工作三十年的教职工”。现将相关名单(见附件)进行公示。如有遗漏或异议,请于2025年8月28日下午4点前通过粤政易向人力资源部人事科反映。
联 系 人:陈科浤
人力资源处
2025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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