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中心)、各部门:
为做好人员岗位调整后的资产变更交接工作,落实相关资产使用及管理责任,确保账、物相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岗位调整人员须办理资产交接手续,交接资产包括个人使用及管理的全部国有资产。
二、岗位调整人员在原岗位个人使用保管的国有资产原则上全部留在原单位。学院、部门资产管理员在《嘉应学院资产综合管理信息系统》申请资产调拨变动单,通知接收人要及时接收;耐用品在《低值耐用品管理系统》进行项目变动,由学校资产部门进行审核确认。资产变动后若存放地点发生变化,接收时修改存放地点。
三、岗位调整人员确因工作需要需保留原岗位所使用或保管的资产并带至新部门的,须经资产所在部门负责人同意,并在《嘉应学院资产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中申请资产调拨变动单,接收时修改存放地点;耐用品在《低值耐用品管理系统》进行项目变动,由学校资产部门进行审核确认。
四、二级单位资产管理员变更的,请及时提交申请书到学校资产处(何侨生大楼424),并做好资产管理员交接工作。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5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