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中心),各部门:
《关于做好我校2025年南粤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已在学校OA系统发布。请各二级单位和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员按照通知要求,做好评选工作。
人力资源处
2025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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