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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省级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立项建设项目开题论证与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一审:谢淑娟  二审:郑辉赠   三审:张德生   时间:2025-04-28  

教务字〔2025〕35号

各学院(中心):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24年广东省本科高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建设项目立项名单的通知》及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建设项目相关管理办法,学校决定开展省级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立项建设项目开题论证和中期检查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开题论证及中期检查项目范围

1.2024年省级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提交《开题报告》(附件2);

2.2024年省级质量工程项目,提交《项目论证书》(附件3)。

3.2023年省级质量工程和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提交《中期检查表》(附件4)及佐证材料;

二、工作组织和要求

(一)学校组织具有相关项目建设经验的专家组进行开题论证(不少于5人)。

(二)论证工作采取现场汇报的形式进行,由项目负责人代表项目组,以PPT形式进行汇报。项目汇报时间不超过5分钟,专家论证环节5分钟。

(三)论证程序含项目汇报、专家质询、答辩、专家意见反馈等环节。

(四)各项目负责人应认真听取专家意见,优化项目研究建设方案,提高项目研究建设质量。

三、论证时间

2025年5月中下旬,现场论证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材料提交要求

(一)纸质材料:

1.2024年度省级教改项目提交开题报告(附件2);

2.2024年度省级质量工程项目提交项目论证书(附件3);

3.2023年省级质量工程和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提交中期检查表(附件4)并提交佐证材料。

以上材料纸质版(加盖二级单位公章)一式七份,在5月6日前提交至教务处(何侨生208室)。

(二)电子材料:请各项目负责人把纸质材料以PDF格式,在5月6日前上传至超星平台:http://jyxy.kypt.chaoxing.com/

五、其他注意事项

各院(中心),各部门务必认真组织此次论证工作,督促项目负责人优化研究建设方案,按期开展研究、建设工作,确保项目能按期完成建设并通过结题验收。

联系人:温老师,联系电话:2186596。

教务处

2025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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