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更好地满足学生个性发展需要,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嘉应学院本专科学生转专业实施办法(修订)》(嘉院教[2025] 7号)(以下简称《办法》,见附件1)文件精神,学校将开展转专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1.2024级全日制本科生;
2.退役复学学生。
二、申请条件
1.思想品德操行合格,遵纪守法,身体条件符合拟转入专 业要求;
2.对所申请转入的专业有兴趣和专长;
3.在校期间无违法违纪行为,未受过任何处分。
不符合转专业的情形:
1.艺术类、体育类学生不允许跨类别转专业;
2.联合培养、合作办学、定向生、普通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不能申请转专业;
3.已有转专业或转学经历的、正在休学、保留学籍、已达到退学条件、身体条件不符合申请转入专业的体检标准、无正当理由拖欠学费的学生不能申请转专业;
4.高考考试科目组合不符合转入专业2024年高考招生规定的(详见附件3);
5.其他规定不能转专业的情形。
三、工作安排
(一)学生申请。拟申请转专业的学生于2025年2月28日前提交附件1.《嘉应学院学生转专业审批表》(一式三份)《学生成绩单》《学生录取名册》至所在学院。学生提出转专业申请和挑选专业都要深思熟虑,学校转专业名单正式发文后,学生就读转入专业后如不适应,不能撤消申请回原转出专业就读,
(二)转出学院审核。转出学院对申请转出学生的基本资格进行审核,对审核通过并同意转出的,填入《嘉应学院学生转出专业资格审核汇总表》(见附件5),同时出具学生的在校表现证明和成绩单,于2025年3月4日前将申请人相关材料一并提交至教务处;对不符合转专业情形的(详见本通知相关规定第三点)或不同意转出的,应告知申请人并对其说明理由。
(三)转入学院审核。转入学院转专业工作小组集中审核转入学生的申请材料,各专业严格按照附件2的报名条件和考核方案择优录取,考核成绩低于60分的不能转入。将同意接收的申请材料和《嘉应学院学生转入专业资格审核汇总表》(见附件6)于2025年3月12日前报送至教务处;不同意接收的,须注明拒收原因。
(四)教务处复核。教务处对转入学院提交的同意接收的转专业申请材料进行复审。如出现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其转专业资格,由该转入专业的考核成绩下一名替补转入。
各二级学院成立由院长为组长的转专业工作小组,研究制定本学院各专业的转入计划及考核方案(详见附件2),并对转出、转入学生的资格进行审核。
联系人:李老师、古老师
联系电话:2186859
附件:
1. 嘉应学院本专科学生转专业实施办法(修订)
2. 嘉应学院2025年转专业计划及考核方案汇总表
3. 嘉应学院2024年各专业招生选考科目要求
4. 嘉应学院学生转专业审批表
5. 嘉应学院学生转出专业资格审核汇总表
6. 嘉应学院学生转入专业资格审核汇总表
教务处
2025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