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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及时确认2025年专项附加扣除的温馨提示
一审:刘国奇  二审:黄建妮   三审:肖广华   时间:2024-12-27  

各位教职员工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7号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发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的公告第九条的规定:纳税人次年需要由扣缴义务人继续办理专项附加扣除的,应当于每年12月份对次年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内容进行确认,并报送至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未及时确认的,扣缴义务人于次年1月起暂停扣除,待纳税人确认后再行办理专项附加扣除。

为了做好本校个人所得税2025年的预扣预缴工作,确保您2025年继续及时地享受专项附加扣除政策,请各位教职员工根据自己实际情况在2024年12月31日之前完成2025年专项附加扣除确认工作,现就2025年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确认工作的操作步骤和具体方法如下:

一、2025年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无变动的,只需在2024年基础上确认即可。核对信息无误后,点击【返回】-【一键确认】。

1、进入个税APP,点击2025专项附加确认进入

2、进入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界面后,点击【一键带入】。

3、点击一键确认

二、2025年度需要修改已填写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以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修改为例,在待确认扣除信息界面,点击【可确认】,再点击【修改】后进入修改页面,对需要修改的信息进行修改。

修改完成后点击【一键确认】即可提交成功。

三、2025年度不再享受某项专项附加扣除,需要删除对应专项附加扣除项目。

以2025年不再享受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的情况为例。在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确认界面,点击【删除】-【确定】。

2025年还有其他继续享受的专项附加扣除,则在确认后再点击【一键确认】完成信息提交。

四、2025年度需要新增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或首次享受专项附加扣除情况。

直接点击个人所得税APP首页-重点服务推荐-【我要填报】或【填报】,进入专项附加扣除功能页面。

选择要填报的专项附加扣除项目,选择扣除年度“2025”,再将相关信息录入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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