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秋季学期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和《嘉应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资助管理办法》(嘉院学〔2021〕23号)等文件要求,经学生申请,各学院推荐,学校学生工作部审核,庄梦诗等59位学生符合申请条件(名单见附件,拟用学校经费资助),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11月25日至2024年11月29日。如有异议,请电话或书面向学生工作部反映。反映情况时要自报或签署真实姓名,要有具体事实;不报或不签署真实姓名以及不提供具体事实材料的,一律不予受理。
受理电话:2186929(李老师)
受理地址:黄桂清学生活动中心506室
学生工作部
2024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