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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推荐学校第四届学术委员会委员预备候选人的通知
一审:张芸  二审:刘林   三审:沈健   时间:2024-11-08  

各院(中心):

学校第三届学术委员会即将届满,根据《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5号)、《嘉应学院章程(2023年核准稿)》(嘉院〔2023〕51号)、《嘉应学院学术委员会章程(修订)》(嘉院科〔2020〕5号)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开展学术委员会换届工作,现将推荐学校第四届学术委员会委员预备候选人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民主集中的原则,坚持学术品德高尚、治学严谨、为人师表、服务意识强、学术水平高、学术造诣深、在师生中有较高威信的用人导向,选拔出高素质人才担任学术委员会委员,为学校事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学术支撑。

二、学校学术委员会委员条件

1.自觉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政治立场坚定,思想道德素质好,遵守宪法和法律,立德树人,公道正派。

2.学术造诣高,学风端正、治学严谨、在本学科或者专业领域具有良好的学术声誉和公认的学术成果;无学术不端情形。

3.关心学校建设和发展,有参与学术议事的意愿和能力,能够正常履行职责。

4.具有正高级职称,身心健康,原则上须1969年1月1日后出生,即在规定退休年龄前能够完成一届(4年)学术委员会工作。

三、推荐程序及方式

各二级单位根据学术委员会委员条件和分配名额(附件1)推荐学校第四届学术委员会委员预备候选人。

1.各二级单位学术分委员会推荐学校第四届学术委员会委员预备候选人。

2.各二级单位全体教师会议通过学术分委员会推荐的学校第四届学术委员会委员预备候选人。

3.各二级单位党政联席会议对本单位推荐的学校第四届学术委员会委员预备候选人审议确认后,将推荐的名单及相关材料报学校学术委员会秘书处。

四、工作要求

学校学术委员会秘书处办公室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做好学术委员会换届的组织、审核等工作。各二级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确保推荐的预备候选人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和能高效做好学术委员会各项工作事务。

五、材料报送

各二级单位请于2024年11月14日(星期四)17:00前将填写好的《嘉应学院第四届学术委员会委员预备候选人推荐表》(附件2)和《嘉应学院第四届学术委员会委员预备候选人汇总表》(附件3)纸质版材料报送至学校学术委员会秘书处,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kyc@jyu.edu.cn)。

材料报送地点:何侨生大楼409室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2188296


嘉应学院学术委员会秘书处

2024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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