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中心)、相关部门:
为进一步推动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订、课程建设等工作,学校决定举办专业人才培养质量评价专题培训,现将有关通知如下:
一、培训主题
专业人才培养质量评价
二、培训时间
2024年11月5日(星期二)14:30-17:00
三、培训地点
百年纪念大楼121室
四、参加人员
1.各学院(中心)院长(主任)、教学副院长(副主任)、系(教研室)主任、院督导、专业负责人、教务秘书、教师代表10-15人;
2.教务处科级以上成员、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全体成员、校教学督导组全体成员。
五、其他事宜
请各学院(中心)于11月4日下午16:00前将参加专业人才培养质量评价专题培训名单一览表(见附件)电子版报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何小荣老师粤政易(电话:2186654)。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
教务处
2024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