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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广东省高等教育学会第三届优秀高等教育研究成果奖的通知
一审:张蓝艺  二审:刘林   三审:沈健   时间:2024-10-22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高等教育学会关于开展第三届高等教育研究优秀成果奖评选的通知》(粤高教学会〔2024〕10号)要求,为调动我校高等教育工作者开展高等教育理论与实践研究的积极性,提升高等教育研究水平,我校现组织开展广东省高等教育学会第三届高等教育研究优秀成果奖评选申报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要求

(一)本次评选实行限额申报,我校推荐参评的论文和研究报告总数不超过10篇、专著不超过5部;

(二)申报成果完成时间为2022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

(三)申报成果必须是我省高等教育工作者为主体完成的成果。个人独立完成的成果限报1项,与他人合作完成的成果可增报1项(须由前二或前三名作者联合申报);

(四)参评成果分学术论文类、学术著作类和研究报告及其他类。学术论文类包括在公开出版的报刊上发表的高等教育学术论文;学术著作类包括高等教育学术专著、编著、译著、工具书、古籍整理等,但不包括教材、论文集等;研究报告及其他类包括得到县(市、区)级以上党委、政府负责人或其职能部门批示认可和采用的高等教育调研报告、咨询报告等;

(五)广东省高等教育学会立项的课题研究成果申报本奖,在发表或出版时须在适当地方标注课题立项单位、课题编号,在一定层级和范围被采纳的研究报告等同样需要在适当地方标注或附上有关党委或政府的有关职能部门、或有关高校、或有关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出具的证明。在同等条件下,学会立项的课题研究成果将得到优先评定。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本奖:

1.已获得中国高等教育学会、省部级以上奖励的成果;

2.违反学术规范或者著作权存在争议的成果;

3.电子出版物;

4.论文集、教材、教辅材料、文艺作品、新闻报道、年鉴、大事记;

5.未解密的涉密成果。

二、材料提交要求

(一)提交材料

1.《申报表》(见附件1)(纸质版4份及电子版1份,“成果申报人所在单位审查意见”栏不用填写,通过学校资格审查和专家论证评审后,由科研处统一签字盖章);参评论文、研究报告或专著等成果(PDF扫描版1份,原件1份,如原件无法提供,可提供复印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2.《推荐汇总表》(见附件2)(电子版1份、纸质版加盖二级单位公章1份)。

3.申报材料由学校科研处统一报送。

(二)提交时间

请各单位于2024年10月31日(星期四)前按上述要求将申报参评的成果和《申报表》《推荐汇总表》等材料(含纸质版和电子版)提交至科研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kyccgk@jyu.edu.cn,主题注明“××申报高等教育研究优秀成果奖材料”。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老师 张老师

地 址:何侨生大楼405室

电 话:0753-2186604

科研处

2024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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