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中心)、各部门:
根据《嘉应学院在职人才激励与保障办法(修订)》(嘉院人〔2023〕33号)通知,学校现接受在职人才在校非事业编制配偶享受同工同酬待遇申请。请符合条件人员于2024年11月4日上午10:00前将申请材料报送至人力资源处(何侨生大楼302室)。
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相关条件要求详见附件1;
二、在职人才在校期间获得的成果截止时间至2024年10月份;
三、申请人需填写并提交《在校非事业编制配偶享受同工同酬待遇申请表》(附件2)、业绩成果电子版以压缩包形式发至邮箱:rsk@jyu.edu.cn;
四、申请表及支撑材料经所在部门审核同意、签名盖章后交至人力资源处。
人力资源处
2024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