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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 2024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填报工作的通知
一审:黄虹  二审:李诺   三审:王赢利   时间:2024-09-23  

各院(中心)、各部门:

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采集是建立健全“五位一体”高等教育保障体系,完善高校本科教学常态监测机制的重要工作。数据将作为学校本科教学质量报告及专业认证、一流专业申报等各类教学评估工作的基本数据来源,与学校教学管理决策及有关资源配置密切相关。

一、数据平台的登录方式

1.校园网环境下,直接登录“嘉应学院教学质量监测数据平台”,不需登录学校VPN。(请不要使用低版本IE浏览器)

2.非校园网环境下,登录学校VPN,在“校内管理信息系统资源组”下拉菜单登录“嘉应学院教学质量监测数据平台”进行填报(见附件1)。

二、采集数据的时间节点

时间节点分三种:时期数和时点数,时期数分自然年和学年。

1.自然年:指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如财务信息按自然年度时期统计汇总数。

2. :指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如教学信息按学年度时期统计汇总数。

3. :指2024年9月30日,如在校生数、教职工数、占地面积、固定资产总值等指标为统计时点数。

三、采集的内容

采集内容涵盖十项:1.学校基本信息;2.学校基本条件;3.教职工信息;4.学科专业;5.人才培养;6.学生信息;7.教学管理与质量监控;8.师范类专业情况补充表;9.医科专业情况补充表;10.工科类专业情况补充表;11.来华留学质量监测表。

四、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各单位应高度重视数据采集工作,将其作为监测教学质量的重要工作,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做好数据的采集、录入和审核工作,按时按质完成填报工作。

2.熟悉内涵,确保准确。数据采集涉及面广,不同表单之间的数据校验关系复杂,各单位应组织学习《数据填报指南》,研读各指标解释,明确统计口径,确保数据完整性和全面性,客观反映学校办学状况。

3.组织学习,分工协作。数据采集工作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各单位数据采集人员应熟悉数据采集系统的操作流程、注意事项,各单位负责人为采集数据的审核人,应统筹安排,明确分工,做好协调。

五、工作方式

数据采集采取责任单位与协作单位相互配合、共同完成的方式(见附件3)。

1.责任单位职责:负责收集协作单位提供的相关数据进行表格数据整合,并登录数据平台,在系统中进行表格数据的填报和审核工作。

2.协作单位职责:协作单位按责任单位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给责任单位相关数据。各协作单位须指定专人负责数据的采集工作,单位负责人审核后提交给责任单位,做好与责任单位的准确对接。

责任单位完成填报和审核后,提交至学校管理员用户,学校管理用户对数据进行最终审核,如发现有问题的表格将退回给责任单位重新填报和审核。所有的表格填报并审核完毕后,由学校管理用户提交至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提交后,数据将不能作任何修改。

六、工作安排

1.基础数据填报

按照任务分工表,9月23日前,由发展规划处、人力资源处完成填报并审核相关表格。9月27日前,由教务处、人力资源处、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科研处、医学院完成相关表格的填报和审核。

2.其他数据填报

9月28日至10月18日,各责任单位根据分工安排,向协作单位或二级学院收集数据,完成填报并审核,

3.核验数据

第一步,10月19日至10月27日,学校管理员用户核验所有表格数据,将核验意见反馈各责任单位,由各责任单位对数据进行审核确认,经责任单位负责人确认无误后,将签字盖章版的纸质材料交至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第二步,10月28日至11月8日,学校管理员用户核验数据,将关键指标数据提交至校长办公会审核。

4.提交数据

11月10日前,学校管理员根据校长办公会审核意见进行数据校验,并提交至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

请各单位负责填报的工作人员和审核人员填写《数据采集工作人员安排表》(见附件2),于9月23日前将纸质版送至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何侨生大楼229办公室)备案。

附件1:嘉应学院教学质量监控数据平台登录方式

附件2:数据采集工作人员安排表

附件3:2024年嘉应学院教学质量监控数据平台采集任务分工表

嘉应学院

2024年9月19日

附件1

嘉应学院教学质量监测数据平台登录方式

一、校园网登录

在浏览器输入网址:210.38.162.134进行登录。

二、非校园网登录

1.校园网主页--VPN登录

2. 登录方式点击“新VPN系统访问地址”

3.输入工号、密码登录

4.点击“教职工业务系统”--“教学质量监控数据平台”

附件2

数据采集工作人员安排表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数据填报工作

姓名

职务

工作电话

手机号

填报人





审核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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