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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降级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一审:李佳蕙  二审:郭小菊   三审:张德生   时间:2024-09-06  

教务字﹝2024﹞68 号

各二级学院:

为更好地满足学生个性发展需要,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嘉应学院学生学籍管理暂行规定(修订)》(嘉院教〔2020〕25号)和《嘉应学院本专科学生转专业实施办法(修订)》(嘉院教〔2020〕27号)(以下简称《办法》,见附件1)文件精神,学校将开展学生降级转专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各二级学院成立由院长为组长的转专业工作小组,研究制定本学院各专业的转入接收计划及考核方案(详见附件2),并对转出、转入学生的资格进行审核。

相关规定

(一)申请对象拟降级转专业学生降至2024级)

(二)申请条件:必须符合附件2中转入专业的报名条件。

(三)不符合转专业的情形:

1.艺术类、体育类学生不允许跨类别转专业;

2.联合培养、合作办学、定向生、普通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不能申请转专业;

3.已有转专业或转学经历的、正在休学、保留学籍、已达到退学条件、身体条件不符合申请转入专业的体检标准、无正当理由拖欠学费的学生不能申请转专业;

4.高考考试科目组合不符合转入专业当年高考招生规定的(详见附件3);

5.其他规定不能转专业的情形。

(四)学校转专业正式发文后不能更改。学生就读转入专业后如不适应,不能撤消申请回原转出专业就读。

工作安排

(一)学生申请。拟申请降级转专业的学生于2024910前提交《嘉应学院学生转专业审批表》(见附件4)及相关证明材料至所在学院。

(二)转出学院审核。转出学院对申请转出学生的基本资格进行审核,对审核通过并同意转出的学生名单,按《嘉应学院学生转出专业资格审核汇总表》的有关要求填报,同时出具学生的在校表现证明和成绩单,于2024914前将申请人相关材料一并提交至教务处;对不符合转专业情形的(详见本通知相关规定第三点),应告知申请人并对其说明理由。

转入学院审核。转入学院转专业工作小组集中审核转入学生的申请材料,各专业严格按照附件2的接收条件和考核方案择优录取,将同意接收学生的申请材料和《嘉应学院学生转入专业资格审核汇总表》于2024925前报送至教务处;不同意接收的,须注明拒收原因。

(四)教务处复核。教务处对转入学院提交的同意接收的转专业学生申请材料进行复审。如出现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其转专业资格,由该转入专业的考核成绩下一名替补转入。

四、需提交材料

(一)学生转专业审批表(一式三份);

(二)学生成绩单;

(三)学生录取名册;

(四)学生转出(转入)专业资格审核汇总表(一式二份)。

联系人:李老师、古老师

联系电话:2186859

附件:

1. 嘉应学院本专科学生转专业实施办法(修订)

2. 嘉应学院2024年降级转专业计划及考核方案汇总表

3. 嘉应学院2024年招生计划表

4. 嘉应学院学生转专业审批表


教务处

2024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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