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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梅州市2024年省科技支撑“百千万工程”项目推动农村科技特派员下乡服​务专题的通知
一审:刘丽华  二审:刘林   三审:沈健   时间:2024-09-03  

根据《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实施2024年科技支撑“百千万工程”的通知》(粤科函资字〔2024〕858号)、《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安排2024年度省科技创新战略专项资金(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等)项目资金的通知》(粤财科教〔2024〕79号)和梅州市《关于组织申报梅州市2024年省科技支撑“百千万工程”项目的通知》(梅市科函〔2024〕68号)精神和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现将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围绕“推动农村科技特派员下乡服务”任务,发挥财政资金的撬动和放大效应,通过支持一批科技支撑“百千万工程”项目,助推梅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申报条件

1.学校统一选派的梅州市新一轮(2024-2026年)农村科技特派员团队(具体名单详见附件1),项目名称统一为:前期各团队报送的凝练任务项目,申报周期为1年。

2.项目实施方案科学合理,项目申报书的研究内容、预算投入、预期结果及验收指标应明晰合理、量化可考核。

3.申报材料应真实可信,申报人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严禁弄虚作假。对严重违反科学技术活动管理规范的,依法依规纳入科研诚信严重失信行为记录。

4.项目申报人本年度只能作为1个科技项目的负责人。

5.优先支持与粤港澳大湾区高校或科研院所开展产学研合作的项目;优先支持实施期内能产生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项目。

6.各项目申报单位通过梅州市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管理系统填报项目。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原则上不得申报:

1.项目负责人有2项以上(含2项)市级科技项目在研的;

2.在专项资金审计过程中发现有重大违规行为的;

3.有尚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的。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推荐

农村科技特派员下乡服务项目,驻镇团队成员无特殊理由原则上不得更换。学校将按照农村科技特派员管理制度及帮扶工作方案,做好团队项目的审查把关及推荐工作。

(二)申报方法

1.注册。所有申报项目须在梅州市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网址:https://xm.gdstc.gd.gov.cn/mz/login/)进行申报。首次申报的单位可通过阳光政务平台首页“注册”功能先进行单位注册后申报;已注册的单位和申报人,可继续使用原有账号进行申报。

2.申报材料要求。农村科技特派员团队下乡服务项目,由学校汇总推荐应包括正式公函、汇总表及各团队申报材料等一并提交。

3.纸质材料报送程序及要求。申报项目需经学校审核推荐、市科学技术局审核通过,申报人从梅州市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下载打印相关材料(含附件),并装订成册后提交。纸质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按目录顺序装订成册。

四、申报时间

(一)系统申报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20日17时。

(二)2024年9月21日下午17:00前,申报人从梅州市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下载打印申报材料,纸质版申报材料(带草稿字样,按照目录顺序装订成册)1份提交至何侨生大楼401室。相关电子版(包括项目推荐汇总表)打包发送至邮箱sbxdzhb@jyu.edu.cn,文件夹按照“负责人姓名+项目名称”格式命名。

(三)学校审核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24日17时,梅州市科学技术局审核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30日17时。

(四)2024年10月8日上午11:00前,申报人须从梅州市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下载打印经梅州市科技局审核通过后的的项目申报材料(有水印号、无草稿字样,按照目录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三份提交至何侨生大楼401室。逾期不予受理。

五、其他事项

1.学校对申报项目进行资格审查、评审后报市科学技术局。

2.市科学技术局组织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查、评审,评审结果报市政府常务会议审定后,报省科技厅备案实施。

3.各级科技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可采取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等方式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4.未尽事项详见附件2

六、联系方式

梅州市科技局:社会发展科技科谢涤非0753-2283412

嘉应学院:“双百行动”指挥部办公室刘丽华0753-2186560

“双百行动”指挥部办公室

2024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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