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首页 / 首页动态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2024-2025学年度全日制学生缴费通知
一审:刘国奇  二审:黄建妮   三审:肖广华   时间:2024-07-15  

各位同学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规定,每学期开学时,学生应按学校规定办理注册手续。未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住宿费的,不予注册。为贯彻执行“先缴费、后注册”管理制度,做好新学年学费、住宿费缴费工作,方便同学们缴费,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收费项目及标准

(一)学费(单位:元/学年)

层次

专业类别

收费标准

备注

本科

1.文科类

4590

收费依据:

粤发改价 〔2016〕367号

2.理工、外语、体育类

5190

3.农学类

4152

4.艺术类

10000

5.示范性软件学院软件工程专业

8000

6.医学类

5800

大专

1.文科类

5250

2.艺术类

10000

3.医学类

6410


(二)住宿费(单位:元/学年)

序号

学生宿舍名称

收费标准

备注

1

东区9栋、东区12-15栋、中区2、4栋、

黄塘校区2栋

850

按新学年学生住宿所在

宿舍楼对应标准收取。

2

中区1栋学生宿舍A-B-C-D-E栋、

东区16-17栋、南区1-4栋、

黄塘校区1-3-4-5栋

1300

3

南区5-8栋、东区19栋

1500

4

东区18栋

1600

5

东区20-23栋

1800

6

程江校区G栋

1400

7

程江校区A-B-C-D-E-F栋

1000

缴费与注册时间

请于828日之前完成缴费。学生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缴清本学年及以前年度的学费、住宿费后,教务系统自动同步完成学年注册,注册后方可进行选课。(因家庭经济困难需要申请缓交学费、住宿费的同学,必须在9月2日前完成申请,学生工作部助学科统一汇总名单后,进行学年注册。具体内容详见学生工作部的通知(学生字〔2024〕35号。)

三、缴费方式

学校即日起开通网上缴费功能,同学须自助缴纳:

1、微信公众号:关注并进入嘉应学院财务处微信公众号(扫文末二维码)→财务平台-→用户绑定(用户名为学号或身份证号,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号后六位;若尾号为字母,请用大写格式),点击自助缴费→学费缴费→点“”→点击收费年度金额→确认支付完成缴费。

2、校园统一支付平台:登录支付平台https://pay.jyu.edu.cn→学费缴费,完成缴费(注:用户名为学号或身份证号,初始密码为Jyu@+证件号后6位)

四、缴费票据

学生缴费成功后,点击“电子发票”,选择要打印和保存的发票。具体操作请查看电子票据下载流程。

五、特别提醒

1.根据学院教学计划,2025届医学院的学生,近期已陆续到实习单位实习,为避免影响后期的实习安排,请按照本部的要求缴纳2024学年学费。

2.需要用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简称助学贷款)缴费的学生,贷款划拨至学校帐户后,财务处会根据学生工作部助学科提供的到款名单,完成相应学生的缴费。贷款处理方式详见下方:

①国家开发银行的助学贷款学生

第一种情况:如果申请的贷款额大于应缴纳的学宿费,其应缴金额将转到学校学费账户作为学宿费,多余资金将留在助学贷款账户(支付宝或招商等银行账户)中;学生可以把助学贷款账户与名下的I类银行卡绑定,将剩余资金提取到该银行卡。具体绑定和资金提取方法请联系助学贷款代理结算机构。相关代理结算机构的联系方式可致电国家开发银行服务热线95593获取。

第二种情况:贷款金额不足以全额支付学宿费的,贷款金额全部转到学校学费账户作为学宿费,差额部分学生须在嘉应学院财务处微信公众号自行缴纳。

②非国家开发银行的助学贷款学生:

第一种情况:贷款银行将贷款金额转至我校学费账户的

若贷款到帐前已缴纳学宿费或部分学宿费的,贷款到账后财务处会将多余部分退至学校发的缴费银行卡中;如果申请的贷款额不足以全额支付学宿费的,差额部分学生须在嘉应学院财务处微信公众号自行缴纳。

第二种情况:贷款银行将贷款金额转至非我校学费账户的

学生收到贷款资金后,自行按照上述缴费方法缴费。

(特别提醒:学生使用非国家开发银行的贷款或商业银行贷款缴费的,应告知放款机构务必备注学生姓名和身份证号后6位(例:张三+贷款+身份证号后6位),确保贷款到帐后财务处能准确匹配学生信息。)

3.因部分学生持有的缴费银行卡是二类卡(二类卡日交易限额1万元),若学费超过10000元的同学,可分日转入“微信钱包”再一次性支付

4.为保证您及时收到奖助学金和各种补贴,在校期间不得将学校统一办理的银行卡销户(特别提醒2025届毕业生的毕业论文补助的发放要用此卡)请大家妥善保管,谨防遗失。若不慎遗失,请在指定银行补办,再到财务处(何侨生大楼212)办理登记。学生毕业离校时在确认与学校没有任何费用结算的情况下,才能办理销户手续。

在缴费过程中,如有任何问题或疑问,可通过以下方式联系财务处:

涉及收费问题可致电 朱老师 0753-2186990

涉及缴费系统问题可致电 林老师 0753-2186942

缓缴学费相关事宜可咨询学生工作部助学科 杨老师0753-2186929

财 务 处

学生工作部

教 务 处

2024年7月15日

版权所有©嘉应学院
地址:广东省梅州市梅松路 邮编:514015 
粤ICP备05008878号  粤公网安备 44140202000117号
纳税人识别号:12441400456763110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