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广东省农业技术推广奖的通知》要求,经个人申报,学校审核,现对申报材料(见附件)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4年7月9日开始,共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请以信函、电子邮件或电话等形式向科研处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以个人名义反馈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
受理部门:科研处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2186604
邮箱:kyccgk@jyu.edu.cn
科研处
2024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