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现将2024年度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企业联合基金项目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按通知要求组织申报。
一、项目类型
本次申报的类别有: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企业联合基金(公共卫生与医药健康领域、海上风电、气象联合基金项目)。各类项目的申报指南及流程到“广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网址:http://pro.gdstc.gd.gov.cn/)查阅。
二、申报方式
项目通过“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实施网上无纸化申报。
三、申报限制要求
1.2024年度海上风电联合基金项目不设依托单位申报项目数量限制,每个申请人只能申请1项海上风电联合基金项目,且申请人申请和在研的省基金项目总数限2项。
2.同一年度省基金(含省自然科学基金、省联合基金)最多支持每个申请人立项1项。申请人已获得2024年度省基金项目立项的,不得申报。
3.申请人在研主持的省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达到3项的(平台类、普惠性政策类、后补助类项目除外),不得申报。
4.申请人逾期一年未验收的省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达到1项的(平台类、普惠性政策类、后补助类项目除外),不得申报。
5.申请人因发生省级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严重失信行为,被取消其作为申报主体承担和参与省级科技计划任务资格的,不得申报。
四、科研诚信要求
1.项目应当由申请人本人申请,严禁冒名申请,严禁编造虚假申请人及参与者。申请人及参与者应当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并对真实性负责,申请人对所有参与者个人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并在系统签订申请人科研诚信承诺函(无须上传纸质承诺函)。
2.申请人应按照指南及申报要求填写申请书,如实填写相关研究基础和研究内容等,严禁抄袭剽窃或弄虚作假,严禁违反法律法规、伦理准则及科技安全等方面的有关规定。
3.如果项目申请涉及科技伦理与科技安全(如生物安全、信息安全等)等相关问题,申请人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并提供单位伦理委员会审查意见等证明材料(以在附件中上传的审查意见等证明材料为准)。
4.申请人不得在同一年将研究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以不同项目类型、由不同申请人或经不同依托单位提出申请;不得将已获资助的项目重复提出申请;不得将同一研究内容向不同资助机构提出申请。申请人申请的相关研究内容已获其他途径资助的,须在项目申请书中说明受资助情况以及与所申请项目的区别和联系。
5.申请人应科学、合理填写项目内容和预期成果指标等,不得虚构和夸大。项目一经立项,申报填写的任务、目标、研究成果指标等内容将自动转为项目任务书对应内容,原则上不予修改调整。
6.项目申报材料和相关证明材料不得出现任何违反法律或法律禁止公开的秘密内容,如涉密需脱密后提交。
7.申请人违反科研诚信承诺,存在失信行为的,将按照《广东省科研诚信管理办法(试行)》《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项目科研不端行为调查处理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处理。
五、申报截止时间
学校申报截止时间:2024年7月26日。
联系人:钟老师 韦老师
联系电话:2186559
六、指南链接
1. 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海上风电联合基金项目的通知
2. 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气象联合基金项目的通知
3. 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企业联合基金(公共卫生与医药健康领域)项目的通知
科研处
2024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