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部门:
今年9月10日是我国第40个教师节,为做好教师节庆祝工作,营造我校尊师重教的浓厚氛围,进一步提升广大教师教书育人、乐于奉献、争先创优的积极性,学校拟表彰一年来在党建、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服务发展等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现将统计报送获奖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获奖项目统计范围
(一)时间范围
2023年9月1日-2024年8月31日
(二)类别范围
1.党建类项目;
2.人才培养类项目;
3.科研类项目;
4.服务发展类项目。
(三)级别范围
1.获市厅级以上立项、表彰的成果;
2.指导学生获省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主办的各类比赛、竞赛奖项的项目指导老师;
3.获市厅级以上的其他获奖荣誉;
4.校级获一等奖的项目:学校选树的典型或有代表性及影响力的相关项目。
二、获奖项目统计分工
各相关部门负责统计归口本部门申报、组织或评定的各类奖项,具体分工如下:
(一)学校党委、纪委等相关部门负责统计“党建类项目”;
(二)教务处、学生工作部(处)、团委、创新创业学院等相关部门负责统计“人才培养类项目”;
(三)科研处负责统计“科研类项目”;
(四)人力资源处负责统计“服务发展类项目”。
以上各类获奖项目由相关主办部门或者管辖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负责汇总并报送。
请上述相关职能部门于2024年8月25日之前将“嘉应学院2023-2024学年获奖情况统计表”电子版、纸质版扫描件(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及佐证材料(盖章)扫描件发送至联系人粤政易。
联系人:陈科浤 联系电话:2186867
人力资源处
2024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