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学校房产信息库建设,合理调配公共用房,提高房产资源利用率,学校将组织人员对公共用房的基本情况和实际使用状况进行核查,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开展自查。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公共用房核查工作,指定专人负责核查工作并填写附件1,于6月13日下午下班之前交到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何桥生大楼424);根据附件2《嘉应学院公共用房数据核查方案》的要求,认真对照附件3《嘉应学院公共用房数据核查表》表格内容,逐项进行核查填写,于6月20日下午下班前交到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何桥生大楼424),电子版通过粤政易发给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黄宏雄。
2.现场核查。各单位自查结束后,学校将对各单位公共用房使用管理情况进行核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黄老师,联系电话:2186626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4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