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中发〔2018〕4号)和《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新师范”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粤教高函〔2018〕19号)文件要求,学校组织了首批嘉应学院中小学教师培训专家工作室项目结项考核评议会,组织评审专家对5个培训专家工作室主持人进行考核评议,现将评审结果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4年5月31日至6月6日。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信函的形式向嘉应学院教师教育发展中心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的须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须用真实身份并提供具体联系方式,否则不予受理。
联系人:高老师 联系电话:0753-2186833
联系地址:百年纪念大楼202室
嘉应学院教师教育发展中心
(省级中小学教师发展中心)
2024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