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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届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结果的公示
一审:黄秋石  二审:何优选   三审:张德生   时间:2024-05-09  

根据《教育部关于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教师函〔2022〕1号)和《嘉应学院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方案》(嘉院教〔2022〕8号),经学生报名、资格审查、培养过程性考核(含师范生线上教师教育专题培训课程研修)和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测试(含笔试、面试)等环节,以下1859名2024届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合格(见附件),拟上报省教育厅,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4年5月9日至2024年5月13日。公示期间若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将意见(反映情况必须具体真实,以个人名义反映的须署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交至教务处实践管理科(何侨生大楼205室)。

联系人:黄老师,电话:15007530707


教务处

2024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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