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首页 / 首页动态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开展学校存量专利盘活工作的通知
一审:刘霞  二审:刘林   三审:沈健   时间:2024-04-17  

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局 教育部 科技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务院国资委 中国科学院关于印发〈高校和科研机构存量专利盘活工作方案》的通知》(国知发运字〔2024]5号)和《广东省知识产权局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科技厅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省国资委 中国科学院广州分院关于贯彻落实高校和科研机构存量专利盘活工作方案》(粤知〔2024〕9号)(附件1)工作部署和相关要求,现就我校存量专利盘活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按照“全面盘点、筛选入库、市场评价、分层推广”的原则,坚持“边盘点、边推广、边转化”的工作思路,充分调动各类市场主体和专业服务机构的积极性和能动性,从盘活存量和做优增量两方面发力,在与企业有效对接的基础上引导我校形成更多符合产业需要的高价值专利。

二、基础数据

待盘点的专利为学校作为第一权利人,授权且有效的存量专利。学校已对校部地区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供的存量专利信息进行初步处理,分解至各单位,形成“专利盘点基础数据”。

三、盘点程序

存量专利盘点工作依托国家专利导航综合服务平台(www.patentnavi.org.cn)进行,学校采用“学校—学院—发明人”三级组织盘点。学校已为各学院创建管理员账号,并为其创建账号,具体操作流程详见综合服务平台系统用户操作手册(附件3)。

(一)存量专利盘点工作依托国家专利导航综合服务平台(www.patentnavi.org.cn)进行,学校采用“学校—学院(部)—发明人”三级组织盘点。

(二)国家专利导航综合服务平台,各二级单位账号将分发至科研秘书,各二级单位科研秘书为本单位发明人建立账号。

(三)发明人进入国家专利导航综合服务平台,找到自己所属专利,可以“单独建档”或“组合专利”建档,具体操作详见附件3。

(四)各二级单位在5月15日前完成盘点工作。

四、时间安排

1.2024年4月30日前:学院管理员联系本单位第一发明人完成全部专利建档工作(表格已由科研处发至各单位科研秘书);

2.2024年5月10日前:学院管理员登录系统,下载模版,将建档好的专利盘点基础数据粘贴至模版并完成盘点工作;

3.2024年5月15日前:各二级单位完成本单位发明人账号设置,持续对新增授权专利进行盘点;

4.2024年5月20日前,学校完成现有专利盘点的审核工作。

五、注意事项

1.专利盘点信息将通过国家专利导航综合服务平台对外发布,各单位和个人务必认真填写,确保填写内容为可公开信息,不允许涉及敏感信息;

2.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落实专利盘点工作,按规定时间完成相关工作;

不明事宜请联系科研处科技成果转化办公室,联系人:刘老师、李老师,联系电话:0753-2186604

附件:

1.《广东省知识产权局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科技厅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省国资委 中国科学院广州分院关于贯彻落实高校和科研机构存量专利盘活工作方案》

2.专利盘点基础数据(一对一发放至相关单位)

3.综合服务平台系统用户操作手册

科研处

2024年4月17日

版权所有©嘉应学院
地址:广东省梅州市梅松路 邮编:514015 
粤ICP备05008878号  粤公网安备 44140202000117号
纳税人识别号:12441400456763110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