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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七届校级教育教学成果奖评选结果的公示
一审:谢淑娟  二审:何优选   三审:张德生   时间:2024-04-17  

根据《关于开展嘉应学院第七届教育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嘉院教〔2023〕31 号)要求,学校组织了第七届校级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和评选。各单位共推荐40个项目,经资格审查、专家组评审,拟确定《客家历史文化贯通汉语言文学专业人才培养的创新与实践》等10个项目为第七届校级教育教学成果奖特等奖、《基于主体性-思政性-协同性-实践性“四性融合”的教师教育类课程教学模式创新与实践》等10个项目为第七届校级教育教学成果奖一等奖。现将评选结果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4年4月17日至4月23日。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请以信函、电子邮件或电话等形式向嘉应学院教务处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的须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须用真实身份并提供具体联系方式等,否则不予受理,学校将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

联系人:温老师

联系方式:2186596

E-mail:jyk@jyu.edu.cn

教 务 处

2024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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