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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生物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
一审:梁慧  二审:郭远凯   三审:李红山   时间:2024-04-01  

各院(中心)、各部门:

现将《广东省教育厅转发广东省生物安全工作协调机制办公室关于做好“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生物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附件1)转发给你们,并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请抓好落实。

一、加强《生物安全法》宣贯

生命科学学院、医学院要结合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活动统筹安排与学院实际情况,在4月15日当天或前后组织开展《生物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专题宣传(有关宣贯内容可参考附件2),也可结合学院实际开展专题宣传。

二、线上线下同步广泛宣传

生命科学学院、医学院可结合工作实际设计制作一批以生物安全为主题的宣传海报、展板、折页等宣传材料,也可参考“人民日报”“中国健康教育网”等官方机构发布宣传内容,利用微信公众号、视频号、网站等新媒体广泛开展线上宣传,有效提升生物安全宣传教育的广度和可及性。同时,可通过设计制作海报、展板、折页等方式面向重点专业、重点岗位、重点人员开展针对性宣传,推动生物安全宣传教育进单位、进办公室、进实验室、进工作岗位,强化生物安全宣传教育效果。

三、强化生物安全专业培训

生命科学学院、医学院要加强生物安全工作培训,提前做好计划,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本学院相关专业师生应培尽培、培训到位,切实提升师生生物安全意识。根据需求组织开展生物安全专题讲座或集中学习观看生物安全专题片(可登录“中国健康教育网”下载或在线观看包括《生物安全法》立法背景、制度设计和法律责任,防控重大新发突发传染病、动植物疫情,生物技术研究、开发与应用安全,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人类遗传资源与生物资源安全,防范生物恐怖与生物武器威胁等6个专题内容,网址:http://www.nihe.org.cn/portal/gzdt/xwzx/2021/05/1618794899657747.htm),提升师生生物安全风险意识和防范能力。

生命科学学院、医学院要要以“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为契机,把加强生物安全宣传教育作为贯彻落实国家安全责任制重要举措,精心组织实施,注重宣传效果,及时总结宣传亮点和取得突出成效,有关工作亮点和成效(附件3)请于4月15日前将纸质版签字盖章扫描成PDF文档与电子版发至邮箱lab@jyu.edu.cn。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保卫处

2024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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