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国家艺术基金是由国家设立,旨在繁荣艺术创作、打造和推广原创精品力作、培养艺术创作人才、推荐国家艺术事业健康发展的公益性基金,面向全社会申报。2025年度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申报指南已经公布。为进一步做好国家艺术基金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1.基金资助范围包括舞台艺术创作、美术创作、传播交流推广、艺术人才培训和青年艺术创作人才等5个项目类型。请各申报人仔细研究《申报指南》及指南解读,深化项目创意和设计方案,认真填写《项目申报表》和相关附件材料。具体申报要求见国家艺术基金网站(https://www.cnaf.cn/index.html)。
2.根据国家艺术基金申报要求,申报凡涉及党和国家领导人,涉及中国共产党历史、中华人民共和国历史、中国人民解放军历史上重大事件、重要人物和重大决策过程的题材或较多地涉及民族宗教内容的项目,须提供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的审读意见。请涉及该类申报项目的申报人于5月15日前以正式文件形式提交审读申请。逾期概不受理。
二、申报方式
1.“青年艺术创作人才”、“美术创作”两类项目以个人作为申报主体,申报人须在2024年4月15日至6月13日登录“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管理系统”,按要求填写相关资料,并完成申报资料上传工作。检查填报信息无误且附件按要求上传后提交。《项目申报表》和相关附件材料请于2024年6月6日前提交电子档和纸质档1份至科研处。
2.“舞台艺术创作”、“传播交流推广”、“艺术人才培训”三类项目以学校作为申报主体,有意向请申报的学院请提前联系科研处,准备好申报相关材料后于2024年6月6日前提交电子档和纸质档1份至科研处后,于6月6—6月13日登录“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管理系统”,按要求填写相关资料,并完成申报资料上传工作,进行申报。申报每个项目提交后,与该项目相关的一切信息(含附件)将不再可以进行修改,提交前务必确认所有信息已核准。
3.各学院应认真审核申报材料,并于6月6日前按学院填写《国家艺术基金2025年度资助项目申报汇总表》(含承诺),申报学院可根据申报情况,适时组织校内、外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打磨。
三、注意事项
(一)注意区分不同类别项目的申报主体
1.舞台艺术创作资助项目、美术创作资助项目、传播交流推广资助项目、艺术人才培训资助项目的申报主体为机构或单位(不含性质为机关法人的单位)。
2.美术创作资助项目、青年艺术创作人才资助项目的申报主体为个人。
(二)注意不同项目类别申报的经费额度
详见各类申报指南和相关经费管理办法。
(三)申报主体相关基础材料填报
申报主体相关基础材料(法人证书、财务报表、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等),由学校科研处统一在申报系统上传。
联系人:钟老师 韦老师
联系电话:2186559
邮箱:kyj@jyu.edu.cn
嘉应学院
2024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