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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嘉应学院2023年大型仪器设备管理综合考核工作的通知
一审:李丽敏  二审:郭远凯   三审:李红山   时间:2024-03-20  

各学院(中心):

为进一步加强对学校实验室大型仪器设备的管理,提高设备利用率和使用效益,促进教学、科研等各项事业顺利发展,根据《嘉应学院大型仪器设备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和要求,现开展2023年大型仪器设备管理综合考核工作。

一、考核内容及考核对象范围

大型仪器设备管理综合考核按单位进行。考核期内没有在账10万元以上大型仪器设备的单位,不纳入考核。

(一)、考核内容

1.各使用单位的大型仪器设备使用管理情况;

2.单台设备的年度使用效益情况。

(二)考核范围

1.校内登记在账的单台(套)价格人民币10万元以上的教学科研用途的仪器设备,不包括非教学科研用途的软件、运输工具(如车辆、电梯等)、水电设施设备(如电机、变压器等)、电子类设备(如服务器、集群、存储、网络、通信、电子产品工艺设备等)以及用于诊察、化验、治疗等的卫生医疗器械类设备等;

2.考核期内投入使用时间不足1年或超过10年的大型仪器设备不纳入考核(即入账时间早于2012年12月31日或晚于2022年12月31日)。闲置调拨后投入使用时间不足1年的大型仪器设备不纳入考核。虽未超过年限但因不可抗力不能完成教学科研任务的设备,经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审核后不纳入考核范围。

二、考核时间范围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三、考核方式

单台(套)价格10万-30万元的设备,由二级学院根据《嘉应学院大型仪器设备管理办法》组织自查。单台(套)价格30万元以上的设备,采取二级学院自查和学校核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

四、考核工作安排

1.单位自查自评阶段:即日起至3月30日,使用单位按照《嘉应学院大型仪器设备考核评分表》(见附件2)对本单位单台(套)价格10万以上的大型仪器设备认真进行自查、自评、总结,自查组成员应不少于三人。填写大型仪器设备考核情况汇总表和自评报告(见附件3和4)。

2.学校核查评审阶段:单台(套)价格30万元以上的设备,需逐台提交《嘉应学院大型仪器设备考核评分表》及支撑材料,由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组织专家,通过材料审查、现场抽查等方式对考核结果进行检查、核实。

3.学校核查结束后,对各学院大型仪器设备的管理和各台设备的年度使用效益情况做出总体考核评价。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较差等四个档次。

五、材料报送

各学院于4月10日前,以学院为单位报送材料。考核工作应真实反映所管大型仪器设备的使用管理情况,坚决杜绝临时搜集、编造支撑材料和数据的现象。

纸质材料:《XX学院大型仪器设备考核情况汇总表》和《XX学院大型仪器设备管理自评报告》。考核期内有单台(套)价格30万元以上设备的,另需逐台提交《嘉应学院大型仪器设备考核评分表》及相关支撑材料。报送材料需加盖公章,送至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设备管理科(何侨生426室)。

电子材料:以上材料电子版同时发送至邮箱sbgl@jyu.edu.cn,材料包统一命名:XX学院2023年设备管理考核,其中《嘉应学院大型仪器设备考核评分表》以“学院+设备名称”命名。

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2186631。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4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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