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字〔2024〕17号
各院(中心),各部门:
根据《广东省普通本科高校“十四五”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建设实施方案》(粤教高〔2021〕3号)和《嘉应学院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建设提升计划(2022-2025)》(嘉院教〔2022〕18号)等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工作,决定开展2024年度校级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含教改)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全国教育大会、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教育部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 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意见》相关部署要求,以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建设为依托,以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目标,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为核心,以创新人才培养模式为重点,以深化协同育人为路径,加强项目建设过程管理,提升项目建设成效,加大项目建设成果应用与推广力度,提升我校人才培养能力。
二、立项原则
(一)问题导向。坚持从岗位和学校、专业实际出发,深入分析教学改革重点问题,突出岗位特色、专业特色和学校特色,有针对性地开展研究和实践;须紧密结合全省重大发展战略和人才培养需求,瞄准影响人才培养质量的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大力开展教学改革核心问题研究攻关。
(二)原创导向。推荐立项的项目,其解决问题的方法和路径必须具有原创性和创新性,坚决避免低水平重复建设。鼓励教师对特定问题进行适度超前研究或改革,提出对策建议,引领教学改革发展方向。
(三)实践导向。项目建设应源于教学实践并致力将建设成果应用于教学实践,逐步降低纯研究型项目的立项比例,将项目成果的实践应用效果作为检验项目建设成效的主要标准,适度放宽对项目公开发表论文、研究报告等文字成果要求。
(四)共享导向。鼓励教学平台类项目有条件对外开放,以使更多师生受益。倡导并支持跨校项目的联合建设,完善建设成果共享机制。通过各平台渠道,大力推广项目优秀成果,充分发挥项目对教学改革的示范、引领和促进作用。
三、项目类别与数量
(一)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项
(二)校企联合实验室:3项
(三)科产教融合实践教学基地:5项
(四)大学生社会实践教学基地:5项
(五)课程教研室(虚拟教研室):6项
(六)现代产业学院:4项
(七)专项人才培养计划:5项
(八)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70项(其中重点项目20项、一般项目40项,思政专项10项)
四、申报要求
(一)基本要求
1.由各学院(中心)统筹安排各类别项目申报,不接受个人申报。
2.各学院(中心)及申报人应紧扣学校办学定位,密切联系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实际,认真研读并严格参照《申报指南》(附件1)进行项目申报,教改项目名称的末尾加注选题在《指南》中所属的二级标题,例如:项目名称1-1。
3.除教改项目外,其他7类项目前期建设须已取得一定成果并具有实际应用价值,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副高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具体要求详见《申报指南》)。
4.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上述项目类别中的1个项目,且最多同时参与1个项目。专项人才培养计划项目原则上由专业负责人、院长、分管教学副院长牵头申报;现代产业学院项目原则上由院长或副院长牵头申报。
各学院(中心)按照上述要求,严格审核把关,不按上述要求申报的项目将取消申报资格。
(二)限制条件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立项:
1.已有校级及以上在研教改项目者,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本次教改项目;已有校级及以上在研质量工程项目者,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本次质量工程项目。
2.已立项的项目名称相近内容相似的不再重复立项。
3.未能紧扣学校和本单位教学改革实际问题的项目。
4.项目建设目标、内容、任务不具体或预期成果未定量化的项目。
5.同一教师作为负责人同时申报多个类别项目的。
6.发生师德师风问题或教学事故等应予限制立项的情况。
五、材料报送
(一)个人申报。项目负责人将申报书提交至各单位。
(二)单位推荐。各单位根据申报材料组织评审,确定推荐项目,请于2024年3月29日前将申报书及汇总表(汇总表须排序)报送至教务处(何侨生大楼208室),电子版汇总表发送至邮箱jyk@jyu.edu.cn。
(三)平台填报。经单位推荐申报的项目,项目负责人于2024年3月29日前登入:http://jyxy.kypt.chaoxing.com/,完成系统填报(单位签字盖章后扫描成PDF上传)。
联系人:温老师;联系电话:2186596
教务处
2024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