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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年度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一审:白翔  二审:蔡玉梅   三审:钟凯雄   时间:2024-02-05  

各院(中心),各部门:

《关于做好我校2023年度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嘉院人〔2024〕7号)已在学校OA系统发布。请各相关二级单位和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员按照通知要求,做好2023年度高级职称评审相关工作。学校职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于2024年2月20日起受理职称申报咨询相关事宜,地点:江北校区何侨生办公大楼305室,联系电话:0753-2186513。

人力资源处

2024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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