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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节假日期间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一审:胡琰艳  二审:郭远凯   三审:李红山   时间:2024-01-29  

各学院(中心):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批示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教育部关于教育系统安全工作的部署要求,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加强节假日期间全省教育系统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的提醒函》(附件1),结合学校实际,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请抓好落实。

一、压紧压实各级安全责任。

学院(中心)党政负责人要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压实各级安全责任,盯紧实验室重点部位和薄弱环节,强化落实风险防控、隐患排查和闭环整改措施,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二、重点做好以下实验室安全排查工作。

1.对前期统计的“嘉应学院危险源分布与重要危险源场所清单”(附件2)进行核实,有新的危险源风险点请及时上报实验室管理中心, 以做到全面、准确、实时掌握学校和各实验室的危险源、风险点的管理情况。

2.重点检查重要危险源是否配备专职或兼职管理人员;安全信息牌内容是否全面(包括危险类别、防护措施、安全防控点、应急联系电话等);有毒有害实验区与学习区是否明确区分,实验室内和公共场所是否杂乱;实验记录是否齐全;实验室个人防护用品是否符合要求,存在燃烧、腐蚀等风险的区域是否配备应急喷淋和洗眼设备,应急喷淋进水阀是否为常开状态;危化品动态台账是否及时更新,危化品安全说明书或安全周知卡是否齐全;气瓶、气瓶柜、排风、检测报警装置是否正常工作。

3.假期仍开放使用的实验室,做好安全教育、培训和实验项目安全风险评估。学生开展实验必须安排教师或相关实验室安全管理人员现场指导。

三、落实自查整改。

各学院(中心)参照“学校实验(实训)室安全风险隐患重点排查事项清单”( 附件3)要求深入开展自查,对于发现的风险隐患问题,要及时向学校报告并实行台账管理,抓实问题隐患整改,并于2月4日前将实验室安全排查情况及附件3报实验室管理中心,电子版发至邮箱lab@jyu.edu.cn,学校近期会组织专项现场检查。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4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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