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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期末实验室安全自查的通知
一审:胡琰艳  二审:郭远凯   三审:李红山   时间:2023-06-27  

各学院(中心):

暑期将至,请各学院(中心)根据《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认真对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3)》(附件1)开展自查,特别要做好对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用气、用水、用电、消防等的检查,发现隐患,立即整改。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在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系统提交学院暑假前自查计划与检查情况。

2.对学校2023年第二次实验室安全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和问题开展整改,能整改的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制定整改方案限期整改,并在实验室安全检查系统中记录整改情况。

3.暑假假期若有实验室使用需求的单位请填写《嘉应学院假期实验室使用备案表》(附件2)。

4.落实好暑假假日期间大型仪器设备的维护保养,确保大型仪器设备能正常运作。

各单位请于7月5日之前将附件2的纸质版签字盖章交至实验室管理中心(何侨生大楼428室),电子版发至lab@jyu.edu.cn。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3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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