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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嘉应学院公开招聘事业编制辅导员面试相关事项公告
一审:谢舒婷  二审:蔡玉梅   三审:钟凯雄   时间:2023-06-13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2023年集中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公告》规定的有关程序和要求,结合实际,现将2023年嘉应学院公开招聘事业编制辅导员面试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入围面试人员名单

根据《关于广东省事业单位2023年集中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省直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公告》划定的合格分数线(60分),并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和各招聘岗位1:5进入面试的比例要求(未达1:5比例的按笔试实际合格人数),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共47名。具体名单详见《2023年嘉应学院公开招聘事业编制辅导员入围面试人员名单》(附件1)。

二、资格审核

面试前,对入围面试人员是否符合《广东省事业单位2023年集中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公告》规定的基本条件及各招聘岗位的具体条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核。

(一)资格审核时间安排

2023年6月29日上午08:00—09:30,审核报考岗位代码为2311266990386的入围面试人员;

2023年6月29日上午09:30—11:00,审核报考岗位代码为2311266990387的入围面试人员;

2023年6月29日上午11:00—12:30,审核报考岗位代码为2311266990388的入围面试人员。

(二)资格审核地点

嘉应学院江北校区何侨生大楼313室(梅州市梅江区梅松路100号)。

(三)资格审核方式

入围面试人员本人携带相关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核。

(四)资格审核材料要求

进入资格审核的考生须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2023年集中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公告》和《报考指南》的有关规定提供材料。材料内容要求和排列顺序如下:

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报名网站自行下载双面打印并手写签名,落款日期为资格审核当日);

2.笔试准考证;

3.有效居民身份证;

4.研究生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国内普通高等院校(含在境内的中外合作办学)2023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暂不能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则先行提供学生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5.研究生阶段的学历、学位验证信息材料[内地高校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国(境)外高校毕业生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

6.中共(预备)党员证明材料(由现所在党组织开具,落款日期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资格审核之日止);

7.相近专业的证明材料[考生所学专业未列入《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无专业代码)并以相近专业报考的,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毕业院校教务处盖章)、毕业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以上材料由国(境)外机构出具的,还应提供有资质的翻译机构出具的中文翻译件];

8.同意报考证明材料(经委培或定向单位及所在院校同意报考的2023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提供委培或定向单位及所在院校同意报考的证明)。

上述材料属证件材料的,须提供原件及1份A4纸等比例复印件,审核后收取复印件退回原件;属证明材料的,收取原件。

(五)资格审核其他事项

1.入围面试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审核结束之日17:00前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

2.因入围面试人员面试资格被取消导致面试人选出现空缺的,在同一岗位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入围面试人员。递补入围面试人员的资格审核时间为2023年6月30日上午08:30—10:00,地点不变。请未进入资格审核但笔试成绩合格且排名靠前的考生准备好有关资格审核材料,并注意保持通讯畅通,以便出现递补时能够及时联系。如因考生所留手机号码有误、拒绝接听电话等原因造成无法联系,或逾期未能参加递补资格审核的,视为放弃递补资格,责任自负。

3.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过程。如后续阶段发现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同样取消相应资格。

三、面试

通过资格审核的(递补)入围面试人员,将确定为面试对象,并发放面试通知书。

(一)面试时间

2023年7月1日上午08:00—12:00。

(二)面试地点

嘉应学院江北校区何侨生大楼(具体试室详见面试通知书)。

(三)面试形式

结构化面试(每名面试对象的面试时长为15分钟)。

(四)面试合格分数线

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五)面试其他事项

1.面试对象须认真阅读《面试考生须知》(附件2),按要求参加面试。

2.面试对象须在2023年7月1日上午07:10—07:20携带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和面试通知书到候考室(详见面试通知书)报到。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按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证件携带不齐的,取消面试资格。

四、其他事项

1.后续工作事项将按照有关规定在“嘉应学院”官方网站(https://www.jyu.edu.cn/sy.htm)的“通知公告”栏目公布,请相关考生密切关注,并保持通讯畅通。

2.未尽事宜以《广东省事业单位2023年集中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公告》和相关规定为准。

3.本公告由嘉应学院人力资源处负责解释。

4.如有疑问,请致电0753—2186867(谢老师),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08:00—11:30,下午14:30—17:00。

嘉应学院

2023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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