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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教育部中外人文交流中心《关于实施中欧教育人文交流服务计划的通知》
一审:赵淑云  二审:蔡维   三审:高旭   时间:2023-06-05  

各二级学院:

根据教育部中外人文交流中心《关于实施中欧教育人文交流服务计划的通知》精神,教育部决定发起实施中欧教育人文交流服务计划,拟开展的项目有:

一、中欧校际短期交流学习项目;

二、中欧专硕连读交流学习项目;

三、中欧本硕连读交流学习项目。

注意:

1.详细通知,请查阅附件关于实施中欧教育人文交流服务计划的通知》

2.请有意向参加项目的学生,在6月20日前以学院为单位申报,请各二级学院汇总申报材料纸质版提交至国际交流合作处。

3.纸质材料提交:何侨生226室,联系人:蔡老师,电话:2186677,电子档材料发送交至邮箱:fao@jyu.edu.cn)。

国际交流合作处

 2023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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