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教育部中外人文交流中心《关于实施中欧教育人文交流服务计划的通知》精神,教育部决定发起实施中欧教育人文交流服务计划,拟开展的项目有:
一、中欧校际短期交流学习项目;
二、中欧专硕连读交流学习项目;
三、中欧本硕连读交流学习项目。
注意:
1.详细通知,请查阅附件《关于实施中欧教育人文交流服务计划的通知》。
2.请有意向参加项目的学生,在6月20日前以学院为单位申报,请各二级学院汇总申报材料纸质版提交至国际交流合作处。
3.纸质材料提交:何侨生226室,联系人:蔡老师,电话:2186677,电子档材料发送交至邮箱:fao@jyu.edu.cn)。
国际交流合作处
2023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