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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广东省新师范建设助推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研究与实践项目的通知
一审:谢淑娟  二审:郑辉赠   三审:张德生   时间:2023-05-30  

教务字〔2023〕38号

各院(中心),各部门: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新师范建设助推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研究与实践项目的通知》(附件1)要求,学校决定开展广东省新师范建设助推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研究与实践项目立项建设申报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单位按照要求认真组织申报。

一、立项建设计划

(一)立项主题:以促进教师专业发展、提升基础教育质量为根本目标,具有较高前瞻性和先进性,着眼于国家教师教育全局,立足广东省教师教育和基础教育中重大现实问题进行研究;具有较强针对性和实效性,研究与实践成果对推进全省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有较强的理论指导意义和推广应用价值。

(二)立项范围:参照《广东省新师范建设助推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研究与实践项目立项指南》(附件2)。每个选题仅限申报一个项目。

(三)立项数量及经费:我校拟推荐项目6个。以各申报单位为牵头单位,与中小学(含幼儿园)、教研机构组建研究团队联合申报。学校按照省厅文件要求给予每个项目50万元的建设经费。

(四)项目建设周期:项目完成时间根据研究工作的实际需要确定,一般在3年左右完成。

二、申报团队要求

各单位在校内通过揭榜挂帅方式招募可以解决项目研究的团队。研究团队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申报团队成员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深厚的学术造诣和丰富的科研经验,社会责任感强,品行端正。申报团队或个人中有学术不端行为并受到处分且尚未被撤销,或受到上级主管部门撤项处理仍在受限期内者,不得参与申报。

(二)申报团队成员要熟知国内外相关领域研究前沿动态,具备扎实的研究基础和丰富的相关前期研究成果,要树立鲜明的问题意识和创新意识。鼓励一线教师,尤其是中青年教师积极参与。

(三)项目主持人应承担过省级及以上教改(科研)项目、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并担负科研组织指导职责。在研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包括一般项目、后期资助项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国家重点项目、国家一般项目)、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大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不能作为主持人参加本次课题申报。主持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且不能作为子课题负责人或课题组成员参与本次申报的其他课题。原则上项目主持人一经确定,不予更改。

三、研究内容要求

(一)项目选题应依据立项指南,围绕广东省基础教育改革和发展亟待解决的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或重大、迫切、实际问题,对广东省基础教育改革和发展具有理论指导意义和应用推广价值,要与中小学等教育实践基地、当地市级或县级教研机构联合申报,以实践研究为主。

(二)申报课题要突出研究重点,有明确的研究目标,课题设计不宜过于宽泛,避免大而全。《申报书》题目可自行拟定,要突出项目论证部分,重点介绍总体研究框架和主要内容,研究思路、研究重点和创新之处。除必要的学术史梳理或综述外,应着重阐明本课题设计相对于已有研究的独到学术价值、应用价值和社会意义。在框架设计、研究思路、主要内容、基本观点、研究方法等方面,体现创新的学术思想、独到的学术见解和可能取得的突破。项目论证字数不超过1万字。

(三)项目前期论证充分、思路清晰、目标明确、方法科学、重点突出,研究计划可行,且已具备按计划开展研究的各项基本条件。

四、研究成果要求

研究成果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调研报告。

1.报告一:广东省内与项目研究主题相关的调研报告,如关于广东省基础教育某学段某学科教学现状的调研报告;

2.报告二:广东省外与项目研究主题相关的调研报告,如关于省外基础教育学段同类别学科教学典型案例或模式的调研报告。调研报告字数在2万字以上。

(二)实践研究报告。

1.围绕研究与实践主题,牵头单位需联合5—10所中小学校与当地的教研机构开展项目的实践研究,并形成实践研究与实践效果监测质量报告,报告的实质内容必须结合项目研究与实践的实际工作,从科学性、创新性、规范性及应用推广价值等方面加以说明,总篇幅不少于2万字。

2.内容应涵盖:项目实施总体情况(含与基础教育阶段学校合作研究情况)、推进基础教育教学改革的指导理念或经验借鉴、基础教育教学改革的内容与思路、基础教育教学改革采用的方法与措施、基础教育教学改革的成效及成果、改革成果的推广与应用、改革存在的问题及应对策略等。

(三)鼓励出版专著和发表论文。专著和论文要突出实践、实验分析,突出应用推广价值和社会效益。

五、申报推荐程序

(一)各单位推荐。各项目负责人向所在单位申报,由各单位汇总推荐提交至教务处。

(二)学校审核。对于各单位推荐项目,我校组织专家进行审核、评审。

(三)申报推荐。评审通过的项目,经公示通过后确定为广东省新师范建设助推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研究与实践立项推荐项目。获省厅立项后,将参照省质量工程建设项目管理。

六、其他事项

(一)各申报单位负责项目建设主体责任。学校将为申报单位以及合作的中小学教师顺利开展研究提供政策和研究经费支持。要加强对项目研究与实践工作的管理、指导和督促检查。对项目研究与实践成绩突出的人员,应采取有效形式予以奖励。

(二)申报材料要求

1.《广东省新师范建设助推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研究与实践项目立项申报书》(附件3),一式三份;

2.《广东省新师范建设助推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研究与实践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4),一式一份;

3.主持人和团队成员近三年内在教师教育改革和发展方面的主要成果(附目录),含获奖证书、论文、著作等,复印件即可,一式一份。

4.高校与中小学、当地教研机构联合开展课题研究的协议书。

以上材料经申报单位审核后使用A4纸打印,分别装订成册并贴申报书封面复印件,于2023年6月9 日(星期五)前将纸质材料提交至何侨生大楼208室,电子版申报书及佐证材料请登录超星质量工程平台http://jyxy.kypt.chaoxing.com/上传提交(PDF格式),汇总表(EXCEL格式)发至邮箱jyk@jyu.edu.cn。请各单位按时报送申报材料,逾期视为放弃申报。所有申报材料不再退还,请自行留底。

(三)联系人:温老师;电话:0753-2186596。

附件:1.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新师范建设助推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研究与实践项目的通知

2.广东省新师范建设助推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研究与实践项目立项指南

3.广东省新师范建设助推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研究与实践项目申报书

4.广东省新师范建设助推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研究与实践项目申报汇总表

教务处

2023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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