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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第九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嘉应学院校赛的通知
一审:李彬峰  二审:郑辉赠   三审:郑辉赠   时间:2023-05-26  

各院(中心),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给第三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大学生重要回信精神,把创新教育贯穿教育活动全过程,以创造之教育培养创造之人才,全面深化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学校决定举办第九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我敢闯,我会创

二、主要任务

(一)以赛促教,探索人才培养新途径。全面提高学校人才培养质量,强化课程思政建设,深入推进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新师范建设,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引领人才培养范式深刻变革,形成新的人才培养质量观和质量标准,切实提高学生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

(二)以赛促学,培养创新创业生力军。着力造就拔尖创新应用型人才,激励广大学子扎根祖国大地了解国情民情,在创新创业中增长智慧才干,怀抱梦想又脚踏实地,敢想敢为又善作善成,做有理想、敢担当、能吃苦、肯奋斗的新时代好青年。

(三)以赛促创,搭建产教融合新平台。助力粤港澳大湾区创新驱动发展,把教育融入经济社会发展,推动成果转化和产学研用融合,促进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有机衔接,以创新引领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推动形成学校毕业生更高质量创业就业的新局面。

三、大赛内容

(一)主体赛事。大赛包括高教主赛道(详见附件1)、“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详见附件2),产业命题赛道有关内容将根据“互联网+”省赛组委会下发文件另行通知。

(二)“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详见附件2)

(三)同期活动。学校第六届大学生创新创业成果展、创业大讲堂。

四、组织机构

学校设立第九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赛组织委员会(简称大赛组委会),具体人员如下:

主 任:吴 琦

副主任:袁 铎 张丽霞 廖志成

成 员:创新创业学院、教务处、学生工作处、科研处、团委及各二级学院主要负责人。

大赛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创新创业学院。

相关成员单位的职责如下:

创新创业学院:负责大赛的策划、宣传、推进等日常工作;负责组织创新创业讲座、沙龙等各类活动;负责对参赛团队开展项目辅导培训;负责组织专家开展项目评审。

教务处:组织动员各学院专业老师积极指导学生参赛,培育一批高质量的创新创业项目。

学生工作处:通过学工系统做好大赛宣传发动工作;为获奖团队学生提供大赛奖金。

科研处:遴选和组织教师科研成果转化项目,动员负责老师带领学生创新创业,促进产学研用融合。

团委:动员近三年来参与“挑战杯”“攀登计划”“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的创新创业项目参与大赛;结合暑期社会实践组织开展“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

各二级学院:负责发动师生力量,广泛挖掘本学院各类创新创业项目参与比赛;鼓励学生将创意、创新成果以及教师的科研成果转化为创业项目参赛;积极发动和组织符合参赛条件的创业校友报名参赛(2018年以来毕业学生的创业项目均可参赛);负责创新创业工作的老师做好参赛项目的管理,按照赛程进度督促参赛学生完善相关材料。

五、参赛要求

(一)参赛项目能够紧密结合经济社会各领域现实需求,充分体现学校在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新师范建设方面取得的成果,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促进制造业、农业、卫生、能源、环保、战略性新兴产业等产业转型升级,促进数字技术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文化传播等深度融合(各赛道参赛项目类型详见附件)。

(二)参赛项目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真实、健康、合法。不得含有任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内容。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如有抄袭盗用他人成果、提供虚假材料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违背大赛精神的行为,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资格、所获奖项等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三)参赛项目只能选择一个符合要求的赛道报名参赛,根据参赛团队负责人的学籍或学历确定参赛团队所代表的二级学院。参赛团队须在第九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报名系统中将项目所涉及的材料按时如实填写提交。

(四)参赛人员年龄不超过35 岁(1988年3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五)各二级学院要严格开展参赛项目审查工作,确保参赛项目的合规性和真实性。审查主要包括参赛资格以及项目所涉及的科技成果、知识产权、财务状况、运营、荣誉奖项等方面。

六、赛程安排

(一)赛事宣讲及项目培育(5月)

创新创业学院联合各二级学院通过各种形式组织大赛宣讲,二级学院可开展赛事训练营,积极动员师生挖掘和培育项目,撰写项目商业计划书,做好项目报名准备。

(二)参赛报名及院级初赛(5月-6月)

各二级学院须于6月2日前完成院级初赛,根据复赛配额择优推荐进入校级复赛的项目(复赛配额将根据参赛报名情况另行通知),并将推荐进入校级复赛的项目信息(详见附件3)报送大赛组委会邮箱:jyucy@jyu.edu.cn。各院级初赛的比赛环节、评审方式由各学院自行决定,建议初赛评审采用商业计划书和项目路演结合的形式。

大赛报名系统开放时间为5月29日,报名截止时间为6月2日。请各二级学院负责大赛组织工作的教师务必通知参赛团队在“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cn)大赛报名系统上申报和上传商业计划书等材料,确保在系统上报名成功。

(三)校级复赛(6月)

6月12日前完成校级复赛。大赛组委会组织校外评审专家对晋级校级复赛项目进行网上评审,按评审分数高低排序选出项目晋级校级决赛。

(四)校级决赛(6月)

6月19日前完成校级决赛。采用现场“项目路演”的形式进行公开选拔。根据省赛组委会配额,结合校赛成绩和省赛训练营培训效果,择优遴选项目代表我校参加省赛。

(五)省赛项目辅导及组织参赛(6-7月)

省赛推荐项目名单确定后,创新创业学院将邀请相关专家评委对项目进行辅导和优化,推荐省赛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需要为项目提供一切必要资源,切实帮助项目做好打磨及备赛工作。

七、奖励设置

本届大赛设金奖、银奖、铜奖共40个;另设若干优秀组织奖和优秀指导老师奖。

如下表所示,参赛和获奖团队学生成员依照《嘉应学院本科大学生创新创业学分认定范围及标准》(嘉院教〔2017〕1号)可获得相应的创新创业学分;获奖团队依照《嘉应学院“互联网+”“挑战杯”大学生系列科技学术竞赛奖励办法(试行)》(嘉院校办〔2020〕16号)规定可获得相应奖金;获奖团队指导老师的奖励依照《嘉应学院教研工作量计算及奖励办法(修订)》(嘉院教〔2023〕1号)规定执行。

类别

项目内容

学分

备注

课外科技创新创业类竞赛

国家级

经省赛送评所有作品

4分

1.同一项目多个级别获奖,只按最高级别认定学分。

2.团队参赛者,负责人满分计,参加成员减0.2分。

省级

特等奖

4分

一等奖

3.5分

二等奖

3分

三等奖

2.5分

优秀奖

2分

参赛未获奖

1.5分

校级

一等奖

2分

二等奖

1.6分

三等奖

1.2分

优秀奖

1分

参赛未获奖

0.8分

八、目标任务

下表为各二级学院上届大赛参赛情况及本届大赛参赛目标任务,请各学院按目标任务做好参赛项目组织工作。

学院

上届参赛目标

上届参赛数量

现有学生人数

本届

参赛目标

数学学院

70

65

1263

84

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

90

87

1754

117

化学与环境学院

70

70

1285

86

文学院

60

69

1489

99

外国语学院

60

64

1248

83

生命科学学院

70

57

1442

96

政法学院

65

87

1436

96

地理科学与旅游学院

50

61

1100

73

经济与管理学院

75

46

1548

103

计算机学院

85

62

1667

111

林风眠美术学院

50

49

1044

70

体育学院

50

48

1250

83

音乐与舞蹈学院

45

49

985

66

教育科学学院

60

69

1110

74

土木工程学院

60

73

1135

76

医学院

70

64

4987

232

梅州师范分院

60

60

1348

80

合计

1090

1080

26091

1629

目标项目数量为主赛道和“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的项目数总和,对于各个赛道的参赛项目数量不做要求。对参赛项目数量达标的学院,每增加5个参赛项目可增加1个学校复赛推荐名额。

九、项目来源

(一)挖掘符合条件(2018年及以后毕业)的校友创业项目。

(二)在校学生参与老师的科研成果转化项目、实验室项目、横向项目等。

(三)开展乡村振兴、公益服务、红色主题教育等项目。

(四)已获得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攀登计划”项目立项或参加挑战杯等其他创新创业类竞赛的项目。

(五)入驻校内外各类孵化基地、科技园、众创空间等的学生创新创业项目。

(六)《大学生创业基础》课程产生的创新创业项目。

十、工作要求

(一)宣传发动。相关部门、各二级学院要认真做好大赛的宣传动员和组织工作,确保参赛师生充分了解大赛、积极参与大赛。

(二)协调组织。各相关部门应充分认识本次大赛的重要意义,科学谋划、准备充分、齐心协力、分工合作,组织做好大赛相关工作。

(三)提供支持。各二级学院要做好初赛组织工作,为在校生和毕业生参与竞赛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支持。

十一、其他事宜

本通知所涉及内容的最终解释权,归大赛组委会所有。

十二、联系方式

大赛组委会联系人:

创新创业学院 李彬峰 张敏

联系电话:0753-2186766

电子邮箱:jyucy@jyu.edu.cn

地址:何侨生大楼207办公室

嘉应学院

2023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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