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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嘉应学院2023年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通知
一审:黄秋石  二审:何优选   三审:张德生   时间:2023-05-24  

各学院,各部门: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的教育方针,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大力发展素质教育,以美育人、以美化人、以美培元,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举办全省第七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通知》要求,现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以“厚植家国情怀,涵养进取品格”为主题的“嘉应学院2023年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以下简称展演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本届展演活动的主题是:厚植家国情怀,涵养进取品格。

展演活动的项目和内容要紧紧围绕主题,展现当代大学生与时代同向,与祖国同行,胸怀家国,奋力筑梦的价值追求;展现当代大学生有理想、敢担当、能吃苦、肯奋斗的精神状态;展现当代大学生心灵美、形象美、行为美、语言美的崇高审美追求和高尚人格修养。

二、活动时间

2023年5月至2023年8月

三、活动项目

展演活动包括艺术表演类(含集体项目和个人项目)、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艺术作品类(含学生艺术作品和高校校长书画摄影作品)和高校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四大类。

艺术表演类包括声乐、器乐、舞蹈、戏剧(戏曲)、朗诵。

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包括艺术与科技、艺术与生活、艺术与美丽乡村、艺术与校园四部分。

艺术作品类含学生艺术作品和高校校长书画摄影作品,学生艺术作品包括绘画、书法和篆刻、摄影、设计、微电影,高校校长书画摄影作品包括绘画、书法和篆刻、摄影。

高校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包括高校美育专兼职教师队伍建设、高校公共艺术课程建设与推进模式、高校美育评价体系建设等方面。

四、活动安排

为发挥学院专业优势,更好开展各项目活动,现将展演活动作如下分工:

(一)艺术表演节目类之声乐、器乐和舞蹈

承办单位:音乐与舞蹈学院

各单位汇总本院“声乐、器乐、舞蹈”节目报名材料,2023年7月1日前报送至活活艺术中心402室,联系人:罗晨晖老师,电话:13802361333。

(二)艺术表演节目类之戏剧(戏曲)

承办单位:文学院

各单位汇总本院“戏剧(戏曲)”节目报名材料,2023年7月1日前报送至百年纪念大楼404室,联系人:杨老师,联系电话:0753-2186950。

(三)学生艺术作品类之绘画摄影、设计作品和大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

承办单位:林风眠美术学院

各单位汇总本院“绘画、摄影、设计”作品报名材料,2023年7月1日前报送至丽群图书馆209室,联系人:朱玲玲老师,联系电话:0753-2186606。

(四)学生艺术作品类之微电影

承办单位:教育科学学院

各单位汇总本院“微电影”作品报名材料,2023年7月1日前报送至李小平教育大楼203室,联系人:刘老师,联系电话:0753-2186709。

(五)艺术表演节目类之朗诵学生艺术作品类之书法和篆刻作品高校校长书画摄影作品

承办单位:教师教育发展中心

各单位汇总学生“朗诵”节目、“书法、篆刻”作品的报名材料,2023年7月1日前报送至百年纪念大楼205室,联系人:高辉老师,联系电话:15010834801。

(六)高校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

承办单位:教务处

各单位积极推荐教师撰写案例,展现我校在美育改革创新实践中所形成的具有引领性、突破性、示范性的做法、举措和经验,2023年7月1日将案例材料报送至何侨生大楼205室,联系人:黄秋石老师,联系电话:15007530707。

五、参加对象及分组

艺术表演、艺术实践工作坊和学生艺术作品三类的参加对象为我校全日制在校普通本科生、专科生,分为甲、乙两个组别;甲组为非艺术类专业的学生,乙组为艺术类专业的学生。艺术表演和学生艺术作品应以非艺术类专业学生为主,艺术实践工作坊应以艺术专业学生为主。艺术表演类作品以集体项目为主,甲乙组学生之间不得跨组组队。

六、参赛要求

各项目类别的参赛要求详见附件《广东省教育厅关于举办全省第七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通知》。

未尽事宜,以教育有关通知为准。

嘉应学院

2023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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