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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广东省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申报和认定工作的通知
一审:谢淑娟  二审:郑辉赠   三审:张德生   时间:2023-05-19  

教务字〔2023〕33号

各院(中心),各部门: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省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申报和认定工作的通知》(粤教职函〔2023〕19号)要求,学校决定组织开展2023年省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以下简称省质量工程)申报和认定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范围及限额

2023年省质量工程包括以下项目:示范性产业学院、实践 教学示范基地(含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和虚拟仿真实训基地)、校外实践教学示范基地、教师教学创新团队、高层次技能型兼职教师、技能大师工作室、专业教学资源库、精品在线开放课程、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我校举办普通高职(专科)专业相关的二级学院可申报以上类别各1项(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可申报3项),开展高职本科协同育人试点专业可申报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2项。

二、基本条件

(一)申报项目应是学校正式发文立项建设的项目。实际开展的质量工程项目名称与省质量工程各项目名称可不完全一致,但实质内涵要一致。

(二)推荐的项目应符合相关文件和认定申报指南(附件2-11)的有关要求。

三、申报推荐程序

(一)各单位推荐。在校级项目立项建设基础上,各项目负责人向所在单位申报,由各单位汇总推荐提交至教务处。

(二)负责人填报。经所在单位推荐的项目,各项目负责人于6月13日前登录超星质量工程平台http://jyxy.kypt.chaoxing.com/上传申报书或认定报告与佐证材料(均为PDF版,申报书或认定报告须盖二级单位公章,佐证材料须附封面及目录,封面标注项目类别、项目名称、所在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加盖二级单位公章)。

(三)学校审核。对于各单位推荐项目,我校组织专家进行审核、评审。

(四)申报推荐。评审通过的项目,经公示通过后发文公布为省高职质量工程申报认定推荐项目。

四、申报材料要求

(一)项目申报人对照认定申报指南,填写各类申报书或认定报告(附件2-11),提供相关佐证材料,未按照指定申请书要求填写的,不予立项。

(二)请各单位于6月13日前将各类别项目申报书或认定报告、佐证材料和推荐汇总表(须对推荐项目进行分类排序)等纸质稿一式一份提交至教务处(何侨生大楼208室),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教务处教研管理科邮箱:jyk@jyu.edu.cn。过期视为自动放弃申报。

五、其他注意事项

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相关项目不予立项或认定:

(一)未按规定格式和要求填写申报材料或材料不齐全或佐证材料无法证明相关内容;

(二)负责人存在政治问题或师德师风问题或违法违纪情形;

(三)存在弄虚作假情形;

(四)其他违反本通知或有关政策制度文件要求的情形。

联系人:温老师;联系方式:0753-2186596

联系地址:何侨生大楼208室

附件:1.广东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省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申报和认定工作的通知

2.省高职教育示范性产业学院申报指南

3.省高职教育实践教学示范基地认定指南

4.省高职教育校外实践教学示范基地认定指南

5.省高职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认定指南

6.省高职教育高层次技能型兼职教师认定指南

7.省高职教育技能大师工作室认定指南

8.省高职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申报指南

9.省高职教育精品在线开放课程认定指南

10.省高职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申报指南

11.省高职教育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认定指南

教务处

2023年5月19日

  • 附件【附件1-11.zip】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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