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充分发挥多媒体教学设备的作用,保证多媒体教学的顺利进行,加强设备的管理和维护,特作如
下规定:
一、设备开放使用时间:周一至周五正常上课时间。
二、使用多媒体设备的教师必须参加多媒体设备使用培训,熟悉设备的使用方法,严格按投影系统操作流
程图使用。
三、教师授课使用多媒体设备,由教务处教学区管理室按授课时间表开放,在此时间内其他人不得使用。
四、学生集体活动使用多媒体设备,须填写申请表,经任课教师或系领导核准,报院主管领导审批后由
教务处教学区管理室安排使用。
五、为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视频投影设备每次使用时间不得超过两小时。若教学需要延长时间,须关机
十分钟后再开机使用。
六、未经同意不得利用教学设备播放教学内容之外的其他音像资料。
七、使用多媒体设备时不得随意改动设备的接线和设置。
八、未经许可,不得随意开启多媒体设备。若因此造成设备的损坏、丢失,按院有关赔偿规定处理。
九、未经批准,不得将多媒体设备及附件带出教室。